当前位置:首页 > 全部子站 > 解放军文职 > 解放军文职专业 > 法学

2020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考试法学知识:犯罪故意的认识要素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20-03-01 18:07:26

犯罪故意的认识要素

认识因素是意志因素的前提条件,行为人所认识到的结果与所希望或所放任发生的结果必须具有法定的同一性。二者又是有机的统一、缺一不可。

1.总则里的明知是故意的一般构成要素,分则上的明知是故意的特定构成要素,二者是一般和特殊的关系。

2.认识的内容

行为人:成立故意要求行为人对自身有认识,特殊身份、疾病等情况。如果是真正身份犯,就要求行为人对定罪身份(也称构成身份)有认识。

行为:成立故意要求对自己实施的行为本身有认识。

行为对象:许多犯罪的行为对象是特定的。窝藏、包庇罪,要求认识到自己窝藏、包庇的是犯罪分子。

危害结果:成立故意,要求对危害结果有认识。例如,杀人的故意,要求对人可能死亡的结果有认识。

因果关系:要求对危害结果有认识,就要求对危害结果的这种因果性有认识。

责编:郝悦皓

发表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发表审核后显示!

国家电网校园招聘考试直播课程通关班

  •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国家电网招聘考试录播视频课程

  • 讲师:崔莹莹 / 刘萍萍
  • 课时:180h
  • 价格 3580

特色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免费学习,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全套国网视频课程免费学习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在线题库
面授课程更多>>
图书商城更多>>
在线报名
  • 报考专业:
    *(必填)
  • 姓名:
    *(必填)
  • 手机号码:
    *(必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