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全部子站 > 解放军文职 > 解放军文职专业 > 法学

2020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考试法学知识:紧急避险构成要件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20-03-01 18:05:35
紧急避险构成要件

(一)起因条件:存在现实危险

1.法益范围:国家、公共法益、本人人身及财产法益。

2.危险的来源:自然力量、动物侵袭、危害行为,饥饿、疾病等特殊情况。他人的合法行为不是危险。

3.危险的限定:不包括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所面临的对本人的危险。

4.自己招致的针对本人的危险,视为放弃自己法益,不允许其紧急避险。至于对自己招致的他人的危险,则允许进行紧急避险。

5.危险的现实性:客观存在的危险正在发生。假想避险属于事实认识错误,不成立故意犯罪,可能成立过失犯罪或者意外事件。

(二)时间条件:正在发生、法益处于紧迫威胁中

若危险尚未发生或已经消除,属于避险不适时,可能成立故意或过失犯罪。

(三)不得已而为之

不得已损害另一法益:对于正在发生的危险,没有其他合理的方法排除危险,只能损害另一法益,才能保护面临危险的法益。通常是损害第三者的法益,而不是针对危险来源本身造成损害。

(四)避险意识

1.故意引起危险后,以紧急避险为借口侵犯他人法益的,属于故意犯罪。

2.偶然避险:处理原则同偶然防卫

(1)按照行为无价值论:偶然避险属于违法行为,成立故意或过失犯罪。

(2)按照结果无价值论:偶然避险属于紧急避险。

3.为了保护非法利益,不允许进行紧急避险。

责编:郝悦皓

发表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发表审核后显示!

国家电网校园招聘考试直播课程通关班

  •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国家电网招聘考试录播视频课程

  • 讲师:崔莹莹 / 刘萍萍
  • 课时:180h
  • 价格 3580

特色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免费学习,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全套国网视频课程免费学习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在线题库
面授课程更多>>
图书商城更多>>
在线报名
  • 报考专业:
    *(必填)
  • 姓名:
    *(必填)
  • 手机号码:
    *(必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