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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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制度有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1.普遍性原则
凡是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都普遍拥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由此可见,拥有选举权必须具备三个要件: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拥有中国国籍。这三个条件可是考试的高频考点呢,一定要熟记于心。
2.平等性原则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直接选举是由选民选代表,间接选举是由代表选代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直接选,市、省、全国代表间接选。
4.秘密投票原则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并会设立秘密写票处,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选民政治意愿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着选举不公开举行,选举活动还是要公开举行,便于大家监督,保证公正的。
责编:郝悦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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