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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医疗保险工作总结

2020-05-06发布者:郝悦浩大小:22.00 KB 下载:0

在县人社局的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 2015 年中央、省、市医疗保险工作重点,贯彻 落实医疗保险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不断完善医疗保险政策,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待 遇水平,加强基金监管,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医疗保险健康持续发展。 现就 2015 年 1-4 月份医疗保险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运行情况 截至现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24540 人,收缴保费共计 4099.26 万元 (其中个人帐户收入 2688.73 万元,统筹基金收入 1410.53 万元),待遇支付 1946.66 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10495 人,收缴保费 271.25 万元,待遇支付 78.81 万元;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2562 人,收缴保费 70.60 万元,待遇支付 28.25 万元;城 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19742 人,个人缴费 120.54 万元,财政补贴收入 750.88 万元,待遇支付 435.91 万元。 二、1-4 月份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进一步搞好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覆和基金征缴工作,确保 2015 年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居民参保续保缴费工作已结束,中小 学校缴费正在进行中。 (二)认真做城镇职工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药费审核、稽查工作,确保医疗保 险基金收支平衡,2014 年职工和居民住院医药费核销工作已结束。 (三)2014 年工伤、生育保险住院医药费已核销完毕 (四)进一步搞好多层次宣传,使医保政策家喻户晓,3 月 1 日开学后,我局印制“致 学生家长的一封信””15000 份,已发到学生家长手中。 (五)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房的监督检查,3 月初已与各定点医院和定 点药店鉴定了两个定点协议,此项工作已完成。 (六)积极做好 2014 年城镇居民大病资格审核工作,大病保险费已由我局申请县财 政划拨至市财政局,大病保险住院医药费报销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主要做法 (一)完善协议,加强两定机构管理 1、经多次讨论、认真分析、征求意见,修订完善了定点医疗服务协议条款。 2、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服务质量作了严格的要求,重点加强了住院病人的 管理,制定了公开、透明的考核指标,切实加强住院费用的控制。 3、对两定机构的服务协议实行集中、统一签定,与新增加的三个定点医疗服务机构 和十一个定点零售药店签订了《服务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违约责任。 4、定期对《服务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加强医疗保障基金收支预算管理: 医保基金管理得好与坏,是直接关系到我县医疗保障体系能否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大事, 为此,我们建立健全了经办机构内控机制,严格执行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 基础工作,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做到帐目准确,数字真实,记载清楚, 各类基金分类核算,保证了基金有序运营。进一步加强了统计报表工作,坚持对基金 运行情况定期分析报告,健全了预警机制,控制基金结余。基金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 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同时积极配合人社行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对医疗保险基金收 支、管理和运行情况的审计工作,开展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专项检查、加强基金管理的 内控机制,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三)加大基金征缴力度,做到应收尽收: 在加大基金征缴力度,做好应收尽收方面,我们主要是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积极主 动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中央、省、市新医改精神,争取加大财政部门 对医疗保险工作的支持力度。二是年初我们积极与民政部门、社管委、教育部门进行 沟通协调,争取以上三个部门对医疗保险扩大参保覆盖面工作的支持力度,通过一个 月的突击会战,我县的低收入人群、社区居民和在校学生对医疗保险的参保意识有了 很大提高,扩大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覆盖面,提高了基金征缴力度。三是 加大对我县的差补单位、自收自支单位及企业基层单位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 保险的政策宣传,提高了各个基层单位的参保意识,加大了基金征缴力度,做到应收 尽收。 (四)完善制度,发挥稽核监督工作的作用: 我局紧紧围绕重管理抓预防,充分发挥稽核监督工作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做法: 1、不断提高征缴稽核审计力度,使医保基金做到应收尽收。一是严格申报基数制度。 每年的年末调整一次缴费基数,此缴费基数一经确定,在一个年度内不再予以调整。 二是严格稽核审计缴费基数。个别单位为减轻单位负担,少缴医保费用,采取少报瞒 报漏报工资基数的办法,以较低的缴费标准,换取较高的医疗待遇,造成基金滴漏欠 收。为防止少报瞒报和漏报,我们组织专人,深入各单位,严格稽核审计工资基数, 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上门宣传教育,收到了明显效果。三是加强宣传教育。个别单位领 导缴费意识淡漠,单位无人生病时,认为缴费上当吃亏,对医保费用采取故意拖延不 缴的态度,为此,我们加强宣传教育,重申先缴费后报销,不缴费不报销的制度规定, 打消糊涂念头。凡欠费单位职工欠费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欠费单位和个人 自负,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从而促进单位和职工的缴费意识,使医保基金及 时征收到帐,提高征缴率,增强基金抗御风险的能力。四是委托地税征收。我县的医 疗、工伤、生育三项保险费全部委托地税征收,由地税部门代为收缴,取得了良好的 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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