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其它资料

供销社“百日安全”工作总结

2020-05-04发布者:郝悦浩大小:17.05 KB 下载:0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 我社就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总结报告于后: 一、加强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我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为主要内容,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了 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一是张贴宣传标语;二是悬挂宣传标志;三是发放 宣传手册和宣传画。 二、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 1、继续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各代销店的安 全责任。 2、按照州政府阿府函[2008]198 号文件要求,督促各代销店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台帐, 做到进货有登记、销售有记录。 3、坚持每月定期对各代销店的仓库及门店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实行检查登记制和 签名制度。继续实行专人管理、专柜经营。 4、积极配合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市场整治、坚决取缔打击各种违法、违规 经营,做到所经营产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技术标准,并附《产品质量检验 合格证》。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化肥、地膜等农资质量和烟花爆竹质量进行了检查,经检查,未发现 有违规销售假化肥、地膜和违规销售拉炮、甩炮和砸炮等易燃易爆商品。 5、结合当前我社实际,各代销店继续实行压低库存量,确保安全经营制度,除重大 节庆可适当加大购货量外,销售淡季时只存放少量库存。 6、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督促各代销店禁止销售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禁止 销售拉炮、甩炮、砸炮等易燃易爆商品,确保实现全年不发生大小事故的目标。 三、加强治安防范,突出解决治安问题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我社与辖区内的客户签定了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户户联防责任书。 2、完善了与友邻单位和周边住户的协人作共防联系,做到了“一方的难、八方支援”,”, 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防范、共同整治、共同打击的防范氛围。 3、针对供销社的经营特点,进行了专项检查,做到安全工作心中的数,做到了早布 置、早安排、早防范,加强了防范意识,树立了效益观念,做到了“一手抓安全、一手 抓经营”。 4、为增强全行安全生产意识,我社利用“二、四”政治业务学习时间收集典型安全生产“二、四”政治业务学习时间收集典型安全生产”政治业务学习时间收集典型安全生产 事故对员工进行警示教育,有效提高了员工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 截止 3 月底,我社无一列安全事故发生,圆满完成了“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
温馨提示:如果当前文档预览出现乱码或未能正常浏览,请先下载原文档进行浏览。
发表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发表审核后显示!

下载需知:

1 该文档不包含其他附件(如表格、图纸),本站只保证下载后内容跟在线阅读一样,不确保内容完整性,请务必认真阅读

2 除PDF格式下载后需转换成word才能编辑,其他下载后均可以随意编辑修改

3 有的标题标有”最新”、多篇,实质内容并不相符,下载内容以在线阅读为准,请认真阅读全文再下载

4 该文档为会员上传,版权归上传者负责解释,如若侵犯你的隐私或权利,请联系客服投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