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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打击非法捕捞工作总结

2020-05-03发布者:郝悦浩大小:20.50 KB 下载:0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加强区域江河、湖泊等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 保护、增殖,确保区域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合理开发,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保证全区渔业船舶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周密部署,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专项整治 行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近期我局多次组织公安、安监、水务、海事、管委会等部门对电鱼、乱捕鱼等非法行 为进行查处,采取“河长制”“河长制””+“警长制””,市、区农业局联合执法方式,加大集中整治力 度和日赏巡查力度,在禁渔区、渡口、码头设立禁渔安全警示牌 24 个,标语 31 套, 发放宣传资料 1500 份。共出动执法人员 210 余次,出动车、艇 50 余次,查处非法捕 捞船只 3 艘,收缴违法网具 310 张,长 16000 余米,收徼渔获物 100 多斤放江;行政 处罚 5 人,没收电捕鱼器 2 套,罚款 2500 元;紧急处理热线 16 件,批评教育 160 人 次。 二、整改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 目前水上安全形势严峻,区委、区府高度重视,多次召集相关部门、沿镇,召开打击 非法捕捞行为,确保水上安全专题会议,明确职能职责。区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 公安分局局长为组长,区农业局、区公安分局、管委会、区海事处、、、、、,、街 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的联合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整改工作 和目标管理责任:管委会牵头组织湖面禁渔工作,具体是规范捕钓鱼秩序;农业部门 加强对段电、毒、炸等非法捕鱼的惩处;公安部门负责对突发事件、治安案件的处理 和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工作;海事部门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水上交通、码头管理和水 上安全违法整治和日常管理工作。我局十分重视汛期渔业监管工作,坚决贯彻市委、 区委领导批示精神,组成工作组,由区农业局副局长带队,组织渔政、农业综执法人 员对沿镇进行拉网式安全执法检查,督促沿江各乡镇、村,召开水上安全专题会议, 研究布署水上安全工作,压实乡镇日常管理工作主体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 到人头、到船头,切实做到凡事“有人抓、有人管、管到位”。 (二)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社会影响力,加大对执法程序、处罚尺度等法律法规宣传,编制” 《告渔民书》、《渔业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渔业法律法规摘录》等宣传资料各 500 份下发沿江各乡镇,要求沿江各乡镇、村与捕捞人员签定《告渔民书》,并通过镇、 村广播早晚播放,同时在码头、渡口等设立警示牌,悬挂安全标语等。电视台、电视 台、日报、周刊等媒体,全程跟踪报道,及时反映工作动态,表明政府保护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和水域生态环境的坚强决心和意志坚定不移。 (三)进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责成沿江各乡镇、村干部要拉网式排查,将自用船只、“三无”船只,登记造册,(全”船只,登记造册,(全 区自用船只及“三无”船只,登记造册,(全”船只 397 只、渔业船舶 15 只,共计 412 只)清楚明白船只停靠地 方、船只用途、船主情况,船只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一是渔业船舶捕捞作业时,需 穿救生衣,严禁渔业船舶载人搭物,禁止酒后捕捞,禁止在危险水域、恶劣天气作业; 二是自用船只,要求各船主管理好各自船只,认真检查船只及设备安全,停泊点要选 择在安全地带,每天要检查固定锚和缆索;船只不得借与他人使用,非船员家庭成员 也禁止使用。 (四)认真抓好落实取“河长制”得实效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特别是压实乡镇日常管理主体责任,加大巡查的密度和力度,责 成沿镇、村两级组织,组成巡逻队、工作组 52 个,多做群众工作,对船只拥有者实 行劝导劝离,坚决取“河长制”缔“三无”船只,禁止自用船只进行捕捞作业行为,确保人民群众“三无”船只,登记造册,(全”船只,禁止自用船只进行捕捞作业行为,确保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 (五)狠抓部门配合加强整治 与乡镇、公安、海事、水利、湖管委等部门,组成依法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工作组,按 照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照法律程序和当事人对渔业资源的危害程”的原则,依照法律程序和当事人对渔业资源的危害程 度,根据《省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对当事人进行从重从快处罚,处罚一人, 教育一方。通过整治,体现了法律的威严,给违法分子一种震慑作用,使段内非法捕 鱼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六)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 建立禁渔期(区)和汛期预警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 力。依法打击电捕鱼者时,讲究方式方法,不能硬碰硬,避免人为安全事故发生。又 特别是夜晚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时,一定根据水情、雨情、船只、地域、人员等情况, 作出正确判断与相应应急预案,确保水上安全。 三、下步计划 (一)加强经常性教育。各部门增设禁渔举报电话,加强媒体宣传报教育,广泛发动 市民举报监督。落实段涉及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宣传主要责任,加强对渔民长期性宣 传教育,劝导劝离,正确引导渔民转产转业,同时纳入城乡居民低保,解除后顾之忧。 (二)建立长效机制”。集中整治会有一定成效,但段水上安全环境综合治理是一个系 统工程,整治非法捕鱼不可能一劳永逸,嘎然而止。下一步将根据段整治工作的特殊 情况,出台具体的长效性管理办法,形成多部门联合,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确保段长 治久安。 (三)强化保障投入。积极向区人民政府争取“河长制”人力、物力、财力,强化段整治工作保 障投入,成立区农业综合执法局,形成一支全天候整治执法队伍,有力打击段违法犯 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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