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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总结

2020-05-03发布者:郝悦浩大小:19.50 KB 下载:0

一、开展的基本工作 (一)加强日常、节假日价格巡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定期对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粮油销售店、医药、通讯等开 展价格巡查,主要涉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等,确保掌 握市场动态,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价格异动苗头。二是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 国庆等节假日期间,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提醒、告诫等手段,要求商家提高认识,加 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严禁串谋涨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现象发生,自觉维 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按照省、州、县价格监督检查局的日常工作安排,搞好各项价格检查,优化市 场价格环境。 一是开展建材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按照川价检局【2018】12 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 建材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对我县境内钢材水泥、砖瓦、砂石等建材市场进行重点检。 查充分利用市场巡查,采取提醒、告诫,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引导商家增强社会责 任感,加强价格自律,积极维护好易地扶贫搬迁中的建材市场价格秩序。同时,严厉 打击借异地扶贫搬迁之机囤积居奇、串谋涨价、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 行为。目前,我县建材市场价格秩序总体较好,价格平稳。 二是按照川价检局【2018】2 号和【2018】13 号文件要求,开展春耕生产化肥价格 稳定和农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对全县三农服务中心、农资储备点、种子及农药销售 点进行市场价格监测及监管。 三是为了更好的落实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联合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商品房价 格的销售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和住建局共同组织开展了对城南花园商 品房销售价格的检查。城南花园商品房价格的销售行为均按照相关单位的法律法规进 行执行的,未出现违反合法销售行为的情况。销售状态良好。 四是按照阿州发改【2018】194 号文件要求,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 于供水、供气、电信领域价格重点检查的工作,我局成立了 1 个检查组,3 名执法人 员于 4 月 24 日至 27 日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供水、供气、电信领域价格 检查情况来看,我县经营者诚信经营,价格法律意识增强,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自觉 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五是开展民生价费调研。一是按照州发展改委头天民生价费调研的函,认真开展。二 是对景区的门票情况和景区运行情况进行调研。该景区于 2013 年 8 月 18 日与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景区托管协议;由于未实现市场化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将工作人员撤离到了县域其他景区。因此景区到目前没有任何的门票收 入。今后将加大景区投入,提升景区硬件设施。 六是红叶节前深入开展市场价格的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有工质食药局、卫 计局、物价局、城管局等 7 个部门参加,此次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 18 人,增强了部 门间的联动性,加强了市场管理,进一步提升了我县的旅游服务质量。 (三)积极开展价格服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1.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宣传。 一是开展 3·15 法制宣传活动。2018 年 3 月 15 日上午,在政府广场上开展了以工商局 带队的联合执法法律法规宣传。向消费者发放《价格法》、《关于商品和实行明码标 价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价格法 律法规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当你的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 12358 举报电话”,”, 对 12358 网络举报平台及有关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等知识进行讲解, 现场接受群众的价格咨询和投诉。二是开展《价格法》实施 20 周年普法宣传活动。 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 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同时,重 点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了宣传,以提高价格系统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增强全社会的价格法制意识。活动现场,通过发放 200 多份宣传资料,吸引了大量群 众前来咨询了解。针对群众和消费者咨询和反映的问题,事实清楚、政策明确的,我 局的执法人员当场给予答复。 (四)继续开展价格维权活动,打造““12358”价格举报电话”,品牌。 一是按照 12358 全国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举报管理、信息上 报、统计监督等制度。 二是坚持专人值守制度,专人负责受理“12358”价格举报电话”,,保持电话”, 24 小时畅通, 确保价格举报电话”,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回复举报 人。一年来没有发生价格举报和投诉。 二、2019 年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继续加强日常、节假日价格巡查,加强涉农价格收费监管,严厉查处乱收费行 为。全面检查乡镇、村社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情况,确保乡镇、村社公示率 100%。 (二)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市场价格巡查, 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三)继续开展“12358”价格举报维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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