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银行招聘

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招聘考试法律类真题及答案

2020-07-17发布者:郝悦皓大小:60.00 KB 下载:0

2011 年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招聘考试法律类真题及答案 一、判断题(20 题,0.5 分/题) 1、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冲突的解决规则(国务院提出意见:A.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 则适用地方性法规;B.应当适用部门规章,则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2、法律禁止流通的物可否成为物权的客体。 3、处分权只有由所有权人行使(处分权在多数情况下由所有人享有,但在某些情况下, 也可以使所有权与处分权分离,形成非所有权依法享有的处分权: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人、 人民法院、清算组、担保物权人) 4、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程序(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 2/3 以上) 5、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与其他公司签订合同,不论乙公司是否明知甲的权限,合同均有 效(表见代理) 6、具体行政行为侵犯权利人已经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人有权提出行政复议,也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7、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正职、副职领导人员的任命或者免职,在提请决 定前,必须经上一级监察机关同意(正职,本级人大选举,报上级检察长提请上级人大常 委批准;副职,正职提名,本级常委会决定。) 8、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 20%(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 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 9、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若两者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 准(无效) 10、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 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 保险费。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 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 的现金价值) 11、调解协议可申请强制执行(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 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 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 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 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 字。) 1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14、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物权法解释 113 条) 15、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法 217 条: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 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16、处方药广告语是“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是否合法(处方药与 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第 7 条:处方药: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甲类非处方 药、乙类非处方药:请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 用!) 17、政府采购中的邀请招标(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四条 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 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的供 应商,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18、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19、消费者协会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牟利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 务。 20、审计机关的领导制度(审计法第九条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 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 二、单选题(35 题,1 分/题) 1、被宣告失踪人的代管人(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 偶 、父母 、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 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 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2、占有改定(在动产交易中,出让标的物时,出让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仍需继续占 有动产,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使受让人取得动产之间接占有,以取得现实交付而取得 所有权。) 3、对省级以下垂直领导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对海关、金融、 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 政复议。) 4、 有名合同(《合同法》分则部分规定的有: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及居间合同) 5、格式条款 6、提存的风险负担规则(合同法 103 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 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7、转让拼装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责任应如何承担(侵权责任法 51 条,以买 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 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当然,他们无法获得保险赔偿,包括交强险。) 8、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20 年) 9、商标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法 第四十六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 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 申请,不予核准。) 10、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的临时性行政许可设定(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 本 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 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 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11、国家赔偿中的残疾赔偿金标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 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 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 年计算。”) 12、行政诉讼基本原则(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 则;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当事人诉讼法律地位平等原则;使用本民族 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辩论原则;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原则;人民法院 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原则。) 13、个人独资企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 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 体。) 14、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企业法 77 条) 15、国有独资公司的职工董事(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企业职工董事管理办法(试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职工董事,是指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并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同意,作为职工代表出任的公司董事。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 成员中,至少有 1 名职工董事。) 16、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第一百四十二条 【转让本公司股份的限制】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 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 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17、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 X%(80%) 18、中国第一个产品召回制度 (2004 年中国诞生第一个产品召回制度——《缺陷汽车 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19、按假药论的药品(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 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 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 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20、蜂蜜国家标准是否属于强制性标准 21、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 2010 年度主题(消费与服务) 22、民航机场建设费的属性(民航总局称,机场建设费作为政府性基金,是政府收入体系 的一个组成部分。) 2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小规 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 3%。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24、稿酬所得应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个人获得的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 4000 元的, 可减去费用 800 元;每次收入 4000 元以上的,可减去 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 得额。稿酬所得适用 20%的比例税率,并可以免纳 30%的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 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温馨提示:当前文档最多只能预览 4 页,此文档共9 页,请下载原文档以浏览全部内容。如果当前文档预览出现乱码或未能正常浏览,请先下载原文档进行浏览。
发表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发表审核后显示!

下载需知:

1 该文档不包含其他附件(如表格、图纸),本站只保证下载后内容跟在线阅读一样,不确保内容完整性,请务必认真阅读

2 除PDF格式下载后需转换成word才能编辑,其他下载后均可以随意编辑修改

3 有的标题标有”最新”、多篇,实质内容并不相符,下载内容以在线阅读为准,请认真阅读全文再下载

4 该文档为会员上传,版权归上传者负责解释,如若侵犯你的隐私或权利,请联系客服投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