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题库频道 > 其它分类 > 资格类其它 > 司法司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司法考试【国际法】历年真题

安某和皮某分别是甲国驻乙国使馆的三等秘书和随员。安某多次参加乙国群众举行的反政府集会和游行;皮某则是大量订阅乙国反对党公开出版的刊物并将有关内容向甲国报告。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判断何者为正确?

发布时间:2024-07-05

A.安某的行为违背了外交人员对驻在国的有关义务规定

B.皮某的行为违背了外交人员对驻在国的有关义务规定

C.一旦安某或皮某的行为被确定为违背了相关的义务,其外交特权与豁免即应被剥夺

D.一旦外交人员的行为被确定为违背了相关的义务,驻在国可以宣布其为“不受欢迎的人”要求其在限定时间内离境

试卷相关题目

  • 1南美某国的修格公司希望从我国太原辉泉公司购买一批货物。双方正在就货物销售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谈判。双方都希望选择国际商会《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贸易术语来确定货物销售的价格和相关义务。双方对于该货物的国际买卖均有丰富经验,且都与从事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和保险的专业公司保持着经常的业务关系。基于上述事实,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从修格公司的角度出发,如果选择EXW贸易术语,意味着它要承担的相关义务比选择任何其他的贸易术语都要大

    B.修格公司可以接受“CFR天津”的贸易术语而自己向保险公司投保货物运输险

    C.假如双方采用了“CIF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贸易术语,辉泉公司对货物在公海上因船舶沉没而导致的货损应向修格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双方都有可能接受《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F组中的某项贸易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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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在国际私法中,应当适用于某一合同的实体法被称为该合同的准据法。关于合同准据法的确定,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我国所有的法律都允许涉外合同的当事人自行约定合同准据法

    B.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适用于合同的准据法时,我国法院应适用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C.关于对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能力与合同的有效性应分别适用不同国家法律的主张,称为确定合同准据法的分割论

    D.按照特征性履行方法的理论,当事人未选择适用于合同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确定合同准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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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某种化工材料进口数量的增加,使国内生产同类产品及与其直接竞争的产品的化工厂受到严重损害。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与国内产业有关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采取的措施有:

    A.直接向海关申请禁止该化工产品的进口

    B.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

    C.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

    D.向商务部提出保障措施调查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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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诉讼管辖权限和范围,也规定了例外的情况。不适用上述《规定》进行集中管辖的涉外案件是:

    A.涉外房地产案件

    B.边境贸易纠纷案件

    C.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案件

    D.信用证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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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会涉及到货物风险的转移。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在有关货物销售合同已经按照公约要求的方式被注明的前提下,关于风险转移,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如果双方对需要运输的货物没有约定特定的交货地点,则自货物按照合同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转交给买方时起,风险就转移到买方

    B.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风险自买方收到货物时转移到买方

    C.卖方经授权保留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不影响风险的转移

    D.如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在货物于该地点交付给承运人以前,风险不转移到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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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甲国与中国均为1965年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缔约国。现甲国法院依该公约向总部设在南京的东陵公司送达若干司法文件。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判断何者为错误?

    A.这些司法文书应由甲国驻华使、领馆直接送交我国司法部

    B.收到司法部转递的司法文书后,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发现该司法文书所涉及的诉讼标的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则应拒绝执行甲国的送达请求。

    C.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果发现其中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则应直接将该等司法文书退回,不再向东陵公司送达

    D.东陵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该等司法文书后,发现其只有英文文本的,可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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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规定,下列有关补贴认定的说法中,何者为正确?

    A.补贴不必具有专向性

    B.补贴必须由政府直接提供

    C.接受者必须获得利益

    D.必须采取支付货币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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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甲国人艾某在甲国打工时因不满雇主詹某,炸毁了詹某的厂房和住所,逃至乙国。艾某的行为根据甲国刑法,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甲乙两国之间没有任何涉及刑事司法协助方面的双边或多边条约。基于以上情况,根据国际法,下列判断何者为正确?

    A.如甲国向乙国提出引渡请求,则乙国有义务将艾某引渡给甲国

    B.如艾某向乙国提出庇护请求,则乙国有义务对艾某进行庇护

    C.乙国可以既不对艾某进行庇护,也不将其引渡给甲国

    D.甲国可以在乙国法院对艾某提起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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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甲乙两国在其交界处发现一处跨国界的油气田,两国谈判共同开发未果。当甲国在其境内对该油田独自进行开发时,乙国派军队进入甲国该地区,引发了两国间的大规模武装冲突。甲国是1949年日内瓦四个公约的缔约国,乙国不是。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判断何者为错误?

    A.由于战场在甲国领土,甲国军队对乙国军队的作战不受战争法规则的拘束

    B.由于甲国作战是行使自卫权,甲国军队对乙国军队的作战不受战争法规则的拘束

    C.由于乙国不是日内瓦四公约的缔约国,甲国军队对乙国军队的作战不受该四个公约的约束

    D.由于乙国不是日内瓦四公约的缔约国,乙国没有遵守战争法规则的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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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大卫是甲国人,同时具有乙国国籍,其住处在甲国,其惯常居所在乙国。后因在丙国为票据行为所引起的票据纠纷在我国涉诉。为了确定大卫之票据行为的效力,我国法院首先要确定他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大卫同时具有甲国国籍和乙国国籍,我国法院应如何确定其本国法?

    A.以大卫有住所的甲国法律为其本国法

    B.以票据行为地丙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C.以大卫有惯常居所的乙国法律为其本国法

    D.以与大卫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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