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题库频道 > 其它分类 > 资格类其它 > 司法司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2013年司法考试卷三考前估分试题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有关企业破产法中的债权人会议,说法正确的是:

发布时间:2024-07-05

A.债权人会议主席由全体债权人民主选举产生

B.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必须由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全体债权总额的1/2以上

C.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包括有表决权和无表决权的债权人

D.在债权人会议中,只有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享有表决权

试卷相关题目

  • 1王某于2011年8月向兴旺家具店定作结婚家具一套,双方商定兴旺家具店应于9月10日交货,王某付定金lO00元。9月8日,兴旺家具店通知王某,因家具店发生火灾,烧毁了部分已做家具,要求迟延履行合同,于9月20日交货。当时,王某因其与未婚妻闹意见,婚礼推迟,遂同意。9月15日,王某与其未婚妻正式分手,婚礼取消。王某于9月16日通知兴旺家具店,取消家具定作合同。此时,兴旺家具店已按王某要求做好全套家具,因此不同意取消,双方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家具店应承担违约责任。因家具店没有按时交货.构成违约

    B.王某应承担赔偿责任。因家具店于交货日期届至前通知王某,要求迟延履行,王某表示同意,其实质是合同变更,后王某提出取消定作合同.属于解除合同,王某依法有此权利,但家具店可要求王某赔偿因其解除合同致家具店的损失

    C.家具店应承担违约责任。因结婚家具属特殊定作产品,有严格的时间要求,交货日期届至,家具店却要求迟延履行,显属违约,但考虑到家具店违约事出有因,可以减轻其责任,同时王某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家具店应双倍返还王某定金,可不赔偿王某的其他损失

    D.家具店应承担违约责任。不管家具店迟延交货是出于故意的还是因为火灾,家具店有责任,而王某没有任何过错,因此家具店应双倍返还王某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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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兴达公司因与昌盛建筑公司发生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向M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过程中,双方达成仲裁和解协议,兴达公司撤回仲裁申请,昌盛建筑公司不依和解协议履行相应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达不成新的仲裁协议,就不能再仲裁

    B.撤回仲裁申请后不能再申请仲裁,只能去进行民事诉讼

    C.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D.速与仲裁委员会联系,请求仲裁委员会直接根据仲裁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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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刘某和洪某夫妇共有两个儿子甲、乙和一个女儿丙。由于夫妇二人承包林地、种植大棚蔬菜,生活比较富裕,盖了两栋三层的楼房,购买Y4,汽车,还有数十万元的存款。为避免日后子女们争夺财产,刘某和洪某夫妇立下了书面的遗嘱,指定这两栋三层的楼房由甲继承,因为在林地承包、种植大棚蔬菜过程中,甲付出的最多。不幸的是,甲因病于2004年死亡,留下未成年的儿子乔乔。而刘某和洪某夫妇则于2011年6月在运输蔬菜途中因交通事故同时遇难死亡。针对刘某和洪某夫妇的遗产“两栋三层的楼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由乔乔代替其父作为遗嘱继承人,独立继承

    B.应由乔乔与乙、丙两人共同继承

    C.应由乙、丙两人共同继承

    D.乔乔作为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因此,无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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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某国有企业以改制为公司。除5个法人股东作为发起人外,拟将企业的l90名员工都作为改制后公司的股东,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作为公司设立后的全部股东。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亥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应当选择下列哪一种方式、

    A.可将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由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出资并拥有股份

    B.可将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由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以发起方式设立

    C.企业员工不能持有公司股份,该企业如果进行公司制改革,应当通过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方式进行

    D.经批准可以突破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人数的限制,公司形式仍然可为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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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钱某因勾朱某借其现金5000元未还,诉至海淀区人民法院,该法院受理此案,并准备按普通程序审理,朱某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后,法院考虑到本案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决定将该案由普通程序转入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对此,朱某提出舁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不可以将案件由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当事****方也不得协议选择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

    B.法院不得违背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

    C.朱某无权异议,法院不能再决定将案件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D.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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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行董事何某(持有该公司90%股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开办的公司,遂书面向公司监事姜某反映。姜某出于私情未予过问。杨某应当如何保护公司和自己的合法利益、

    A.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何某的执行董事职务

    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份

    C.以公司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D.以自己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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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陈某与潘某离婚后,潘某带着2岁的儿子陈煜改嫁包某。陈某、潘某、包某三人订立收养协议,陈煜由包某收养,今后一切与陈某概无关系,但未办理收养登记。5年后,潘某与包某生下一女,取名包红。陈某离婚后,与洪某结婚,生女取名陈婴。几年后,陈某、包某相继去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因未办理收养登记,包某与陈煜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父子关系

    B.陈煜作为包某生前抚养且无经济来源的人,可适当分得包某遗产

    C.陈某的遗产由洪某与陈婴继承,陈煜不能继承

    D.陈煜既可以继承陈某的遗产,也可以继承包某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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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破产法设立的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三种程序之间,存在一定的可转换性。以下关于这种可转换性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A.破产案件受理后,只有债权人才能提出和解申请

    B.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

    C.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或者和解程序后,可以在具备特定事由时,经破产宣告转入破产清算程序

    D.债务人一旦经破产宣告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则不得转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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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甲将一块手表交给乙修理,后乙急需用钱,对丙谎称手表是自己的,将手表交付给丙质押以获得对方的借款。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甲可以请求乙承担赔偿损失

    B.甲可以请求丙返还手表

    C.如乙不能按时还款,丙可以拍卖或变卖手表以获得优先清偿

    D.如丙拍卖或变卖手表将导致甲丧失手表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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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甲与乙均系8岁儿童,同在一所学校上小学二年级。二人在下课后玩耍时,甲扔一石头打中乙的右眼。乙的父亲为此花医疗费2万元。经查,甲住在其姑母丙家,甲的父亲丁在外地工作。丙、丁订有协议:丙安排甲上学,照顾生活,对甲的一切行为都要负责;丁每月付给丙3000元。下列有关论述中错误的是:

    A.丁将监护职责全部委托给丙,丙取得监护资格,丁丧失监护资格

    B.乙的父亲起诉时应要求丁承担赔偿责任

    C.丁承担赔偿责任后,依丙、丁之间的约定,丙应承担损失

    D.设丙确有过错,则丙应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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