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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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岗位工作人员4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岗位工作人员40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公开招聘岗位类别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南大港户籍人员或其配偶、子女;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25日后出生);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6.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现役军人和已在我区参加事业养老保险人员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本人及配偶、父母参加越级非法上访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应聘。
我区户籍人员子女报名以户口本、分区(社区)及公安局证明信为准,配偶报名以结婚证为准。凡涉及到户籍、结婚证件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6月25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需在南大港官网下载并填写《南大港产业园区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版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4张。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费100元。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南大港人事局(新机关楼六楼6007室)。
联系电话:0317-5897978。
报名人数与各岗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并将名额调剂到综合类使用(综合类男性招聘计划人数不小于综合类女性)。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人选资格,3年内不准参加南大港产业园区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各类别拟招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考核、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
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在该类别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选情况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五年,五年内原则上不允许调动。聘用人员不进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均及时在南大港产业园区官网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南大港人事局不再电话通知,考生如有延误后果自负。
点击下载>>>
公开招聘岗位类别计划表
南大港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辅助岗位工作人员
南大港产业园区人事局
2019年6月25日
责编:黄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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