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国家文物局近期发布的2017年度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显示,从总体上看,文物安全防范基础工作仍显薄弱,文物安全工作被动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性扭转。如,有近一半的市县级政府不能定期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文物安全检查评估,未将文物安全纳入综合考核评价。
【标准表述】
文物是国家历史文化的见证,是老祖宗给当代人留下的珍贵遗产。做好文物安全工作,不仅是对历史的尊重,也是对子孙后代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文物是人类的物质文化遗产,融汇了历史、艺术与科学的丰富信息,其对于社会的价值首先体现在精神层面。不过,一些地方政府在潜意识里,仍然和某种浮躁的社会观念一样,把文物的价值首先理解为文物的经济价值。
当前,多数文物安全案件事故的发生,跟保护力度不足、不规范有着直接联系。随着公众文保意识和舆论监督能力的增强,对外开放的知名文保单位更有可能得到妥善保护,即便发生了问题,也能在短时间内得到合理处置。文物安全最大的风险,恰恰位于公众看不见的死角。
【具体措施】
第一,地方政府应当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把文物保护放到善待人类文化遗产的精神高度。做好文物安全保护工作不是文保部门一家的事,地方主要党政机关要做好协调工作,做好文物保护的后盾。
第二,开展各项督察工作,自上而下形成一股文物安全保护的压力,能够倒逼地方落实文保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和文保单位要善于跟民间文保力量打交道,要把他们视为有益和积极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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