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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论文:晚清华北定期集市数的增长及对其意义之一解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7-08-22 11:13:23

   内容 提要   晚清华北集市的 发展 表明,集市数的增加首先与人口有关;但并不完全是正相关的关系,在不少情况下,一个集市可为X数量的人口服务,也可为2X或3X数量的人口服务。集市数增加,意味着农产商品化和商品流通量的扩大。显示出 经济 繁荣的景象;但在晚清,人均耕地减少,农民贫困度增加,农民为维生而会更多地卷入商品经济,会更多地利用剩余人力以发展低成本的各色家庭工副业,这些对集市贸易量和集市数增长都起着作用。故贫困是晚清北方 农村 商品流通量扩大的原因之一。

 

关键词   华北   集市   增长   贫困

 

    集市,亦称市集,在 中国 各地,包括华北城乡十分普遍。

    中国古代,"市"由官府在州县治所设置;唐代规定,"市"有一定区域,午时击鼓会集买卖众人,日人前击钲而众散。这种"市"就有定期定时的意思。宋以后,州县治所之外的村镇,也逐渐有定期的市。集,即是会集而买卖之意。明代有记载称:"岭南之市谓之虚,言满时少虚时多也……山东人谓之集,每集则百货俱陈,四远竞凑,大至骡、马、羊、牛、奴婢、妻子,小至斗粟、尺布,必于其日聚焉,谓之赶集。"①晚明遗民谈迁记清初北游见闻云:"北方待期而市曰集。"②可见,在华北,这种定期集市、市集,亦可简称为"集"。

    集市至明、清而有较大发展。清代,在华北地区,每州县至少有一两个集或几个集,多则有数十个,个别的,超过一百;集期以每旬两次为多,亦有旬三次或旬四次及隔日、每日者。

集市从只设于州县治所渐普及于村镇,数量由少而渐多,但 "集市"本身只是指一个场所和交易的行为,并不包含这个场所是何种等级的中心地的意思。先驱学者加藤繁在 研究 唐宋 时代 的"市"时指出:"市"有时指一定的商店商业区域,有时指卖者买者定时集合交易的场所;唐宋以后,市既举行于州县治等较大的都市,也举行于镇以下小的都市或村落,"最小的定期市,就在没有常设商店的萧条的村落中举行,稍稍繁盛的定期市,在草市、镇市中举行"。③"集市"本身并不指明它的萧条或兴盛程度,它可能在村落举行,也可能在市镇举行。清代华北的定期集市,在地方志书中大多只标明集市所在地名及集期,其中有些开设在有较多固定工商业的市镇中,但地名学上的 问题 有时会引起对集市规模的错觉,如"镇"之一名在宋元以后往往是商业小都会的称谓,但它也是聚落的一种通名,如乡村聚落有村、屯、庄、营、疃、铺、城、府、堡、园等等之称,而"镇"亦为其中之一,一般村落而以"镇"名者并不罕见,而数百户上千户之聚落名为村、屯等者,亦在所多有。所以,把"集市"等同于"市镇",有时会造成误解或混淆。"镇"在清代的地位颇不一律和不确定。以在"镇"上的"集"称为"镇集"而赋以重要意义,则与实际可能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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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谢肇淛:《五杂组》上,卷3,"地部一",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89页。

②   《北游录》,"纪闻上"98。

③   [日]加藤繁:《唐宋时代的市》、《唐宋时代的草市及其发展》,氏著、吴杰译:《中国经济史考证》第1卷,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

 

    集市的交易, 历史 上的概况从某些记载中可以略知一二。在宋代,华南的邕州、琼州有定期集市,"每遇市集,居人妇女,货卖柴米者,邕州人收一钱,以为地铺之直。"①这一记载显示,买卖只是些谷物柴炭,集市只设立于一块空地,本地人对货卖者收一钱为用地之报酬。

    在清朝乾隆年间,直隶宝坻县乡村的定期市情况是:"届期,凡近境者,披星戴月,络绎毕至。集场约半里许,各赁坐地,陈货于左右。一切食用所需具备,要皆村庄中出也。自辰至未,肩摩毂击,喧阗道途,日斜则人影散乱,捆载而归矣。"②这里的集市也是在一处空地举行,并无固定商店,场地和开集时间所需食物由所在村庄供给--当然要付报酬;买卖不会很大:可以"捆载而归",大批量的交易可能不多。

    以上两集市似乎都是在村落旁空地上开设的。

清道光末年,直隶定州东亭约的东亭镇有 200余户,内有铺户22,全镇共一千余人口,旬之一、六有集。这时,东亭的集市是在一个有铺户的市镇上举行的。③七八十年后,20世纪20年代后期,东亭镇仍是一、六有集,有50村的农民和商贩来赶集,集市分别有粮食市、牲畜市、棉花市、棉布市、油料市、花生市等,镇上有固定商店51家。集市所在的东亭镇比道光时更繁荣了,在这市镇上举行的集市的交易,其规模和数量也可能更胜于前。道光年间,定州的翟城村无集,至民国时期,翟城有了集市,是当时定县包括东亭镇集市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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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加藤繁:《唐宋时代的草市及其发展》,《中国经济史考证》第1卷,第329页。

②   民国重印乾隆《宝坻县志》卷6。

③   道光《直隶定州志》卷6,"地理"。

 

的 83个集市之一,但翟城只有5家零售商,仍是一个村,集市也小得多。①

    在村落或在市镇举行的集市,其贸易量往往有别,即使同在村落或市镇举行的集市,其规模亦有大小之不同。

    不少地方志书记载当地集市时,注明该集市是"大集"或是"小集",集市为旬二集以上的,还往往记某日集为大集,某日集为小集。大小集的区分,有的方志称:"市粮食者为小集,市诸物者为大集",或称:"食粮柴薪果品牲畜鸡鸭海鲜杂品莫不聚集者"为大集,"各物品数量少者为小集"。亦有以酒肉蔬菜、粮食、牲畜、木植、棉布、柴草、鱼、鸡鸭八类货物为标准,八类俱备的集市为大集,不备牲畜、木植者为中集,只酒肉、菜粮者为小集。大中小集之别,是贸易品种多少的差别,实际上也与集市贸易量大小有关。有的地方的集场,只是部分时段有集,如山东东阿县有张秋镇这样的大集,也还有直沟头等4村只在夏秋木棉收成而有商贩时才开集的集,冬春无集,它们在集市计数上亦为一集,但与张秋等集却大有区别。

根据上述,我们可以得知,历史记载中的每一集市,其经济的含量是各各不一的。所以,在具体研究各地集市的经济地位和重要性时,凡有资料可寻的,应尽可能对它们详加区别。本文的目的不在此,是要对一个较大的地区 --晚清华北的直隶、山东两省集市数的增长发展情况及其原因和意义作统计比较研究;两省的集市在各州县都会有大中小之别,不考虑各集市的经济量而把它们都计数为一,对本文以及同类的研究应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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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S. Gamble, Ting Hsien : A North Chinese Rural Community (New York: Interna- tional Secretanst, Institute of Pacific Relations, 1954), pp.279-281.

 

 

    日本加藤繁等学者和中国萧公权及美国的施坚雅(W.Skinner)、罗兹曼(G.Rozman)等学者都从不同方面研究了中国明清时代特别是清代的乡村集市问题。近年我国学者许檀等对清代或近代乡村集市的研究又有许多新的进展。本文对直隶、山东两省集市的研究,则首先着眼于这两省的集市数量从清初到晚清的变化,着重于思考这种变化的原因和意义。

据许檀研究,山东集市的勃兴约在明代中叶;至清乾隆时大幅度增长,清康熙时全省集市约 1800个,至清中叶增至2300个,至光绪时已近3000个①。这是对山东全省范围集市数量增长的估计。学者们在研究统计清朝某省各时期集市的增加数时,作了以府或以县为单位的统计,但限于资料,不同时期的集市数量并不采自同一的府州县;而不同的府州县在面积、人口等方面往往相差很大,这可能在无形中降低了集市数量增长率的确实程度。罗兹曼从美、日等国利用了大量的地方志,分康、乾、道、光和民国5个时期编制了直隶、山东两省各府州县的集市数,用力甚勤,但如完全利用之以推测集市数的增长度,恐不免仍有所不足。若干州县如只有5时期中一个时期两个时期的集市数资料,以之统计清代至民国期间全省集市数量,其准确性必受较大 影响 。山东省兖州府领10县,研究兖州府集市数的增长,如找到的清前期资料是其中3个县的集市数,清中期的是4个县的集市数,清后期的是6个县的资料,这虽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发现兖州府集市数的增长情况,但由于所属各县的面积人口等不同,如曲阜县只500余平方公里,而藤县达2700余平方公里,两者的集市数必大有差距,如前期采用的是曲阜的数字,后期是藤县的数字,就可能对真正认识兖州府集市数增长的比率产生误差。本文所论不包括民国时期,统计研究将另辟一种方式:将清朝分为三期:以咸丰、同治、光绪、宣统四代为晚期,以顺治、康熙、雍正为前期,乾隆、嘉庆、道光为中期(道光朝实介于中晚期之间),只选择同一州县而在上述前中后三期中至少有两期的集市数资料者,才列为统计对象,以期能对增加准确性有所助益。所利用的方志,除我本人这些年来从国内的国家图书馆等处和某些国外图书馆所见所录者以外,亦 参考 利用了罗兹曼著作中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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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许檀:《明清时期山东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国 社会 科学 出版社1998年版,第245-251页。

 

    以下首先是对清代直隶省州县集市数的变化趋势的统计。

 

 

 

 

 

 

    有些研究乡村集市的论著,包括加藤繁的上述著作,集市数的统计中未包括州县城的集市;可能他们认为州县城是城市,不是乡村。实际上,清代的州县城一般只是个有县署的市镇 --少量的甚至还是个村庄;在本州县的范围内,可能还有别的市镇设有集市,与州县城的集市无大区别,甚至超过州县城。施坚雅把集市分为基层集市、中间集市和中心集市三类,认为县城的集市或为第二类或为第三类;第三类之上才是"地方城市"。本文赞成他的这一分类;上表中,各州县的集市数都包括了各该州县城的集市。它们或在城内街道或在关厢等多处分别轮流举行,但本文对它们的计量都作为一。

以下根据同样的 方法 对山东的情况作一统计。

 

 

 

 

 

以上两表中,本文对直隶省共搜集了 86州县的集市数资料,山东省共57州县资料。其中,清朝前中后三期的集市数资料俱备者,直隶省有30州县,它们在前期的集市数是262处,中期328处,后期422处;山东三期俱备者有25州县,前后中三期集市数分别是366、476、676处。现将这些资料和每时期的乎均数列表分示如下。

 

 

 

根据表 1,三期中至少有两期的集市数量者,直隶省前、中、后期分别有70、61、71州县,集市总数分别有687、700、1060个;山东省分别有45、48、46州县,集市数分别为677、910、1238个。根据这一统计口径的的集市增长情况及指数如表4。显示之结果,与表3大体相差不远;表3样本较少,但准确性应佳。

 

    市场数量的增长,其原因和意义可从多方面观察。加藤繁在《清代村镇的定期市》文中说,"集市的增加不妨看作反映了这些地方人口的增加、 经济 的 发展 和商业的繁荣。"①集市交易场所由于人口增长的需要而引起的,其交易的主要 内容 必定是生产和生活中众人常见常需的物品。直隶、山东大部分乡村集市正是这样。据各州县志称述,直隶望都县,"每逢四九集场,除粮食布匹果实外,别无它货物。"山东夏津县,"贸于市者除牲畜杂粮白布外,无它珍奇"。山东临邑的集市所交易者有"丝枲布帛五谷六畜菜茹果蔬铁冶陶埴。"直隶乐亭县,市集"遇期远近毕至,日夕而散,所易不过布粟鱼盐之属"。直隶宝坻县,集市"所贸不过闾阎日用之常","布盐鱼米之类"。直隶柏乡县"有无懋迁,不过布帛菽粟之属"。直隶长垣县,集市"贸易薪蔬粟布,无它货物"。较具体的是道光末年《直隶定州志》卷7"地理志"所述的市场概况:

南人曰市,北人曰集,贩夫贩妇之利也,亦民风民气所由见。城乡十余集,殊期日,至期则叠肩骈迹,喧雷汗雨,民气昌矣。其用物,惟镰锸筐篚盆碗布枲席,其食物惟豆麦菽粟瓜菜,其畜物惟马牛驘驴羊豕鸡鹜,物之稚者弗鬻,器之窳且靡者尠所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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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 中国 经济史考证》第3卷,第74页。

 

    这段话说明,乡村市场所买卖之物,不是只为少数人需要的珍奇奢侈品或其他特殊的高档次的物品,而是与所有人都有关的民生日用和农用必需之物。这使我们了解,市场的交易是与人口、家庭的数量有直接关系的:人口多了,这种交易的需要 自然 会增多,这就可能导致市场数量增加。

    集市数与人口数多有正相关关系,前人也早有提及,如雍正《武功县志》卷1"建置志·镇市"言:"市集见于前志者,县集以外有三,今县以外有八,足征我朝休养生息,户口殷繁,视前朝有加矣。"这是说人口的自然增长导致了集市数增加。此外,一些地区由于移民而形成人口大量增长,更是集市数增加的因素。

但集市数量和人口数量的增长,从资料上看,并不是完全同步的。清朝初年编审丁口,其统计结果只是 "丁"的数字,而不是全部人口,至乾隆中期才有较正规的户口登记,故清前期的人口数字并无记录,只能依靠学者们的 研究 推算。"丁"数与人口数是否有关,有何种关系,学者看法不一。有研究者认为,顺康雍三朝的"丁""口"比例,大致可定为1:4,亦有定为1:5、1:6者,并有认为"丁"与人口数无关者。本文采取1:4的比率,将直隶、山东两省在清代前期的人丁数和以后的人口数列表如下。但中国 历史 上的人口统计,差异和歧见很多,本文关于人口的数字,资料来源主要根据梁方仲编著。《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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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以上清代三期人口数,直隶、山东两省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尤以山东增长 4倍以上为多。以上人口增长状况与集市数增长的对应关系如下表所示:

 

 

 

    从前期到中期到后期,两省的人口数和集市数都呈现增长,但人口数增长的比率都大幅度超过集市数增长。这一差异,显示 影响 集市数变化的,除人口外还有其他因素;同时也意味着大集小集的贸易量不同但计数同为一的情况可能在其中起了作用。更重要的是,这一点还向我们指明,支持一个集市的人口数量,有相当大的弹性;同样的集市,可以为 X数字的人口服务,也可为两三倍三四倍X的人口服务。人口、家庭、村庄和集市数量的相互关系,一般应是正面的,同向的,但从上表可知,却不是同比率的。由于集市所需要的人口数和贸易量的支持具有相当大的伸缩性,还由于集市的设立、取消都需要得到官府的准许或由官府主导,因而它们之间难以有自动的同比率的相互关系。①在以上已研究统计的州县集市中,有不少情况显示出人口数量因素的的灵活性。最明显的是,直隶的固安、密云、肥乡三县在清朝前中后三期中集市数都相同;两期的集市数相同的有蓟州、平谷、清苑等29州县。山东省章丘、馆陶二县在前中后三期中集市数无变化,临邑、陵县等10州县有两期的集市数相同。上述统计表显示了集市数在清朝的前中后三期都无增减及两期数字无变化者,甚或还有后期少于中前期者。②直隶藁城在清康熙年间集市有8,获鹿在乾隆年间集市亦为8,而在一两个世纪前的明朝嘉靖年间,藁城已有集市12,获鹿集市数仍为8,且集市所在村镇与乾隆时期相同。③这些都说明集市数增减中的人口因素是相对的。

    加藤繁说,经济繁荣和商业发展是集市数增长的另一因素。"经济繁荣"和"商业发展"的内容和含义广泛。作为集市数增长的原因,本文首先试从经济作物和商品流通方面来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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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如河南蒿县距县城百里的汝河镇,向无集市,乡民需盐米农器,需去县城,往返三四日;从人民生活需要来说,应早有集市,但官府在乾隆三十年始为立集。

    ②   如直隶通州1781年人口数为261421人,1910年增至318184人,增长21%以上,而集市数中后期均为9。束鹿县1796年人口240280,1850年增至332840,增长38%以上,而集市数均为12,至1871年,因灾乱,人口减少万余,而集市数却增为16。直隶青县1807年人口26万余人,1880年左右减至14万余人,集市均为8。以上通州、束鹿人口数据曹树基《中国人口史》第5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32,342页,青县据嘉庆志及晚清时期的"村图"。

    ③   据该两县嘉靖县志卷1,卷2及康熙县志卷2,乾隆县志卷2。

 

以经济作物言,棉花有重要的代表性。棉花种植自宋元时期就有记载,明代植棉地区渐趋扩大。清朝乾隆朝时,棉花的种植已相当普遍,对人民生活已很有影响。时人记云: "予尝北至幽燕,南抵楚粤,东游江淮,西极秦陇,足迹所经,无不衣棉之人,无不宜棉之土。八口之家,种棉一畦,岁获百斤,无忧号寒,市肆所鬻,每斤不逾百钱,得之甚易,服之无數,妇子熙熙,如登春台,有由然也。"①江南地区甚至被认为"种花者多而种稻者少,以致粮价常贵",要求"多种稻而少种棉"。②在华北,今之研究者认为"棉花是本区(华北)最重要的经济作物"③。直、鲁两省正是这样。清末,直隶省产棉区域以栾城、藁城为最,丰年可收三千余万斤,歉年亦有一千七百万斤左右。赵州、成安、束鹿次之;还有清苑、完县、博野、满城、蠡县、祁州、磁州、滦州、武清、平谷、南宫、卢龙、正定、赞皇、无极、邯郸等县。④未被列入这一名单而棉花为主产之一者,还有宝坻、香河、涿县、玉田、雄县、肃宁、宁津、吴桥、获鹿、隆平、柏乡、深州、永年、肥乡、邯郸、广平等州县⑤。甚至口外围场承德、永平两府十余州县至光绪中期也多处种棉,除寒土外占了1/6土地。⑥如吴桥县,植棉甚多,文人有"不种桑麻种木棉"之诗。⑦吴桥、南宫、宁晋及威县产棉就占全省之18%。涿县盛产棉花,曾有人记道中所见诗:"田中何所有,花开叶未摧。场内何所见,絮白雪成堆。十亩九亩棉,常与麦为媒。"⑧山东亦然。山东西北部的武城、恩县、德县、陵县和齐东、青城、惠民、济阳及西南部的成武、菏泽、定陶、曹县等地区都盛产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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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李拔:《种棉说》,《清经世文编》卷37,"户政"12。

    ②   高晋:《请海疆禾棉兼种疏》,《清经世文编》卷37,"户政"12。

    ③   孙敬之主编:《华北经济地理》, 科学 出版社1957年版,"四,华北经济"。

    ④   宣统二年《棉业图说》卷3,转引自李文治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1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423页。

    ⑤   据民初《直隶省风土调查录》,商务印书馆1915年版。

    ⑥   徐润:《徐愚斋自叙年谱》,转引自《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1辑,第423页。

    ⑦   该县光绪县志卷12录"北吴歌"云:此间十亩果闲闲,不种桑麻种木棉。乍认牡丹真失笑,总因人唤作花田。按后之学者亦确有将"花行"误作为"花木行"的。

    ⑧   民国《涿县志》卷12。

 

高唐州 "天然产以棉花为盛",为出产第一大宗。①陵县所产棉花质量细软洁白,多输出周村潍县。②武城县"棉花,农家制衣用之,武邑生产之最大者。"③博兴县城以北土壤宜棉,县之物产"以棉花、白酒为民所赖",商贾之家以是致小康。④

棉花本身是商品作物。 "每当新棉入市……村落趁墟之人,莫不负絮纷如,售钱缗,易盐米。"⑤同时,棉田多的地区,粮田一般就会减少,棉花和粮食交换的需要就会增长;而对棉花的加工--纺纱和织布,既是乡民的自给性生产,更是一种商品性生产,这些,都增加了对市场的依赖。直隶、山东所产棉花除本地自用外,都在市场出售,输往不产棉花的外州县外省区。直隶盛产棉花的栾城、赵州的大量棉花输出山西。高阳棉花除县内销用外,运售天津。由小农生产、积少成多的棉花大量流通,直接有助于集市的兴盛和贸易量的增长。至于以棉花纺线织布,更尤有关乎民生,有关乎集市。直隶乐亭县粮食不足,而"女纺于家男织于穴",故集市中多以乐亭之布易关外之粟,为乐亭人生活之助。无极县妇女穴地以棉花纺线,到集市卖线买花再纺,女工的辛苦通过集市而获酬益。巨鹿县"妇女专以绩织为业,男子无事亦佐理之……虽土瘠民贫,而抱布贸丝,皆足自给。"三河县"一遇集期,抱布贸丝者踵趾相接"。⑥山东巨野县乡人以棉花纺线、或又卖线换布为生。博平、滋阳等地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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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光绪各县乡土志,"物产"。

    ②   光绪乡土志,"物产"。

    ③   民国《武城县续志》卷7。武城在清代属临清直隶州,道光时署临清知州的徐宗干有《劝民词·牧羝》云:"莫辨群羊眠陇上,沿村一片木棉花。"

    ④   道光《博兴县志》,"物产"。

     ⑤   据傅筑夫《中国经济史论丛》下册第701页所引方观承"御题棉花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0年版。

    ⑥   据各该县光绪县志及民国《三河县志》。

 

家庭织布多在城乡售卖。①滨州"地产木棉,妇女皆勤于织纺,男则抱而贸于市"。馆陶县"女有余布可以贸丝而鬻之市" (据咸丰、光绪各该县志)。直隶、山东州县乡民在集市"以布易粟"、"抱布贸丝"、"买花卖线"等是很普遍之现象。洋线大量输入中国后,土线地位下降,乡人颇有购洋线织洋布者,但直到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土线仍占优势,一般都是购入土线,由家人织成布匹销售于乡村市场。

除棉花和纺织外,直隶、山东的其他经济作物与乡村市场有关的,如花生,烟草等及其加工产品,都在晚清有很大发展。传统的和新出现的乡村手 工业 ,如编织草辫,花边,发网,苇席,荆柳竹木器,榨油,制粉等等的存在和发展,都在不同程度上与集市贸易有联系,增加集市的贸易量。如其中的草辫业:编织为业较早,在乾隆时期只用来编斗笠在村市出售。②山东观城妇女不事纺织,以麦莛制辫为业。③咸丰以后,草帽辫行销国外,产量大增。直隶以南乐及青县兴济镇为盛,河间县献县及运河两岸不少村落也有生产。山东以莱州、青州、武定、兖州、沂州等府州县产草辫最多,莱州府属的潍县沙河镇尤是山东最大的草辫生产中心。它们是妇女的家庭手工业产品,除部分是由有钱人组织乡人生产输出而不经过乡村市场者外,大都通过集市而被集中起来向外输出。④据统计, 1867年草辫出口为1361担,1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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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安作璋主编:《山东通史》近代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27-428页。

    ②   乾隆年间任南乐知县的茹敦和有诗:"麦茎入夜添,盘绦葺成笠,独怜茆檐中,辛苦换升合。"诗注云乐民能葺麦秸为斗笠。可卖三四十文,贫者恒藉此以为食。见光绪直隶《南乐县志)卷8,"艺文"。

    ③   道光《观城县志》卷2,"风俗"。

    ④   据1874年西人报道,在莱州府附近,妇女编织草辫在邻近的集市上出售,一两重的草辫值7文钱,一天所织能换50文钱。草辫由此转到批发商手里,包装外销。彭泽益主编:《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2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62页。

 

 

年增为 20894担,至1886年增至82413担,1894年达120609担,至1906年最高,为149500担,此后则渐下降。①所有这些经济作物和家庭手工业副业的发展,在在促使集市增长的需要。

 

责编:杨盛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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