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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法律定位来说,维权就是群体或者是个人采用合法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维权范围较广。维权行为的发生通常是在权威体制下形成的,是一种个人权利和公众利益诉讼的法律文化表现,当维权活动真正地进入到百姓生活中,不仅能够有效保护人们的基本权益,还有利于进一步维护社会运行发展的秩序。但是事物都有两面性,维权行为中也存在因过度维权而触及刑法的问题,过度维权是在维权的过程中采用的手法过激,导致再次给他人的财产或其他权益造成了损害,这种形式的维权行为是不恰当、不合法的,也是不符合社会制度的,并且在一定的条件下,这种不当的维权行为可能会形成刑法犯罪中的敲诈勒索罪。本篇文章在此基础上,主要对维权的法律定义、维权的案例以及正当维权的必要行为和措施等进行重点研究和客观分析。
关键词:刑法 维权 敲诈勒索 合法权益 违法事实
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A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各种经济活动中产生的纠纷问题,均需要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维权就是针对不同纠纷问题,依据法律规定,解决这些民事纠纷问题,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生活实践中,不同纠纷问题产生的原因不同,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对于事件的看法也不同,部分人对于维权领域的相关法律知识了解或理解的不够透彻,可能会采用一些不当的过激手段来维护和争取自己的权益,在一定条件下就可能触及刑法,造成过度维权。维权和过度维权两者是存在本质上的区别的。人们对于维权方面的意识和意愿更加强烈,但是从刑法角度来说,某些维权行为是不恰当的,这就需要从普法教育角度对人们实施有效的宣教,使其能够在法律红线内正确维权、合理维权。关于刑法视野下的维权行为均需要综合实践情况展开研究与探讨[1]。
1 刑法角度的维权释义
1.1维权分析
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各种经济活动、经济主体相互交织,由此产生的纠纷性问题也较多,纠纷类型多样,涉及的主体也较多,人们要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就要充分理解和把握好维权的法律意义。从法律层面来说,维权就是指人们的利益和权利在受到侵害时,采用一定的方法来恢复和保护自己的权益,在整个过程中产生的诸多行为方式就是维权行为。
1.2行为问题
通过上述关于维权定义及内容的分析可知,维权包括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两种维权形式,但是在实际的维权过程中,比较容易产生刑法问题的是私力救济维权,因为选择公力救济维权,由国家机关处理不会产生犯罪问题。行为人自身在维权的过程中,可能会采用一些过激的手段,违反刑法,例如威胁他人甚至是勒索钱财,这在司法实践中是存在较多争议的[2]。不同的维权行为由不同行为人执行,或者是采用的行为表现方式不同,在法律领域内是有不同解释的,部分行为人在存在侵权事实的情况下进行维权,目的是单纯地维护和恢复自己的权益,但是行为人在维权时存在恐吓、威胁,行为目的不再是单纯地为恢复自身权益,而是为了获得额外利益,则这种行为是构成刑法犯罪的,即为过度维权。
1.3过度维权
过度维权是维权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但是过度维权涉及刑法犯罪,通常是和敲诈、勒索等联系在一起的,此类案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了刑法的权威性和安定性,因此在处理过度维权案件时要结合涉及的数额、手段和因性等进行综合分析。过度维权中,当事人双方出现侵权纠纷或违约纠纷,一方为了维护权益或为了获利采用具有威胁性手段逼迫另一方提供高额赔偿,较为典型的是以向新闻媒体曝光作为威胁手段。通过这些情况可以看出,过度维权案件在客观表现形式上是存在明显差异的,但是触及刑法的程度不同,所以处理结果方面也是具有本质差异的。在刑法视野下解读维权行为,可以从案件因性、维权手段威胁性、索取数额不平衡性以及行为损害等方面进行辩证分析处理。
2 刑法视野下的维权行为分析
2.1涉及金钱敲诈
在维权的过程中,民事案件多是以金钱纠纷为主,行为人在维权时,采用威胁或敲诈等手段勒索高额赔偿,这种行为就是刑法犯罪了。例如,甲乙双方存在侵权纠纷,其中甲方刘某购置一桶食用油,但是在启封食用油的过程中发现桶中竟然有一个橡胶圈,这是典型的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问题,于是刘某立即和厂家联系并反映此事,但是厂家一直没有对此事进行处理。刘某找到新闻媒体曝光此事后,厂家提出送刘某一箱油或几百元人民币,私下解决此事。但是刘某并未同意,要求厂家支付三万余元的赔偿款,否则自己在网上发帖持续曝光。事后厂家报警,刘某被按敲诈勒索罪判刑。从这一案件分析来看,前期刘某向厂家反映无果向媒体曝光属于正当维权,但是后期强行勒索钱款,属于非法占有的故意犯罪行为,因而触犯刑法被判刑。
责编: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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