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实施,使医院的压力明显加大,病人投诉医院日益增多。近年来,医疗纠纷投诉率呈逐年上升趋势,投诉内容多元化。如何正确认识和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已成为各家医院关注的焦点问题。
1 医疗纠纷隐患
1.1.1 不重视与病人的沟通 临床工作过程中,医护人员忽视病人的心理需求和情感需求,不能耐心回答病人的疑问,敷衍塞则或语气僵硬。使病人处于被动,不能及时了解治疗的方法、目的及注意事项。因缺乏医患交流,病人不信任、甚至打骂医护人员,严重影响了护患之间的关系,极易形成各种各样的矛盾与纠纷。
1.1.3 随意评价或否定他人的诊疗、护理技术 遇到转诊病人,医护人员随意评价他人的技术过错,埋怨诊疗过的医生或护士耽搁病人的抢救与护理。一旦病人存有后遗症、并发症,病人家属便会追究相应人员的医疗责任。
1.3 患者在接受诊疗服务过程中,享有对自己病情、治疗、护理及病情发展的知青权,医疗文书的公开导致病人投诉率上升。医护人员不重视资料的收集与保存,编造病历或丢失原始记录,严重影响了医学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客观性。
1.5 服务意识差、擅自泄露病人隐私而引起纠纷 医疗新技术的运用及整体护理的开展,使病人保护隐私的壁垒变得脆弱,病人诊疗信息泄露的机会增加。医护人员若不能及时转变服务理念,而忽略自己职业的特殊性,有意无意的泄露病人的个人隐私使医疗纠纷增多。
2.1 加强法制教育,培养法律意识 院内聘请法律顾问,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增强医疗安全意识。组织鼓励医护人员主动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条文。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卫生部颁发的制度及规范,以现代法制的新标准、高标准作好病人的治疗护理管理工作,使高尚的医德和良好的医风成为医护人员的自觉行动。
2.4 规范病历书写,加强证据性资料的收集与管理,提高收集资料的能力和技巧。对病人的体检做到认真细致,记录真实、完整、可靠。对各种记录底单做好收藏保管,严防丢失。及时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加速医疗文书的改革,使其格式、内容更趋于完善、合理。既能体现医护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又能经得起法庭的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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