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学论文:部分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模式分析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7-10-16 17:16:58
摘要: 本文通过对美国、俄罗斯、日本三个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模式的分析,阐明了虽然三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应急体系建设的历史背景不同,应急体系的运行模式也各具特点,但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带来的巨大挑战,三国政府均是将法制化的应对计划、高效的核心协调机构和全面的应对网络等多方面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整个社会资源协同运作,从而达到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目的。
关键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模式;军民协调
2003年SARS以及之后发生的禽流感疫情,给我国的公共卫生体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提高公共卫生体系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从国际上来看,美国是联邦制国家,经济发展水平高;俄罗斯也实行联邦制,但很多方面还沿袭着前苏联的模式;日本实行地方自治制度,是亚洲灾害频发国家,他们都建立了各具特点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对其结构和运行模式进行分析,总结规律,阐明共同特点,对于我国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1 部分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模式分析
1.1 美国 美国将突发事件应对纳入了法制化管理,1992年发布了《美国联邦反应计划》[1],并在1994年进行了修订。该计划明确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应对工作超出了州和地方政府反应能力的情况下,联邦政府怎样依据有关法律及其修正案实施支援,包括应急处置中的政策、运作纲要、应对和恢复行动等。《美国联邦反应计划》对包括卫生和人类服务部、红十字会、农业部、国防部、退伍军人服务部、联邦紧急事务管理署在内的27个联邦部门和机构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职责分工、实施原则、反应行动等进行了规范,它是突发事件发生后整个联邦政府运作的执行纲要[2]。
虽然美国政府从立法角度形成了制度性的总体设计,但有关法律的贯彻实施还要依托具体的部门和机构。美国设置了专门的机构,统一协调社会整体资源来应对突发事件。在美国应急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政府部门是联邦紧急事务管理署,它是应急管理的核心协调决策机构。该部门集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救灾体系,建立了一个整合军队、警察、消防、医疗、民间救灾组织等多部门的一体化指挥协调系统[3]。
依托一体化的应急指挥协调系统,在公共卫生方面,美国建立了一套卫生应急网络。纵向包括联邦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地区/州医院应急准备系统和地方/城市医疗应急系统三级子系统。在联邦层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系统的协调中心,它是国家卫生和人类服务部的一个部门。该中心管理着大量的应急储备物资,可以在发生灾害后12 h内运到灾害发生地。在州和地区层面,美国建立了地区/州医院应急准备系统,该系统在全国实行分区管理,共设10个区,区内以州为单位实现联动,主要通过提高医院、门诊中心和其他卫生保健部门的应急能力来提高区域应对能力,该系统除了州和地方卫生部门外,还包括州级应急管理机构、退伍军人卫生保健部门和军方医院等部门。城市医疗应急系统是地方水平应对系统,通过地方的消防部门、自然灾害处理部门、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第一现场应对人员"之间的协作与互动,确保城市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最初48 h内有效应对,从而使得城市在全国应急资源被动员起来之前能以自身力量控制危机事态。在保障方面,应急所需资源将尽可能在低一级政府筹措,如果其需要超过了实际能力,可逐级向上递交援助请求,卫生与人类服务部负责提供联邦层面的援助行动,以补充州和地方资源的不足[4]。
此外,美国还十分重视军队在卫生应急中的作用,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建立了联邦灾害医学系统。一方面将军队的卫勤力量作为卫生应急的骨干力量,另一方面将联邦灾害医学系统作为战争时期第二级卫勤保障支援系统,使该系统不论在国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对外发生战争时都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国内卫生资源。该系统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个基本完善的军民协调卫生应急体系[5]。
美国还十分注重民间社区层次的应急参与,这在地方水平应对系统中表现很突出。通过各种措施吸纳民间组织参与应急处置,例如动员民间慈善团体参与赈灾工作;整合民间资源成立民间赈灾联盟;动员民间宗教系统,调查民间需求,建立物资发放渠道等。
美国还建立了突发事件信息管理制度。美国多项法律都对信息的传达和公布做出了明确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美国政府按照相应的信息制度将突发事件信息分级,并配合相应的处理措施,部分信息要在联邦政府公报上公布,部分信息要在政府部门间共享和传递,部分信息则要依特别权力才能查阅[5]。
1.2 俄罗斯 俄罗斯在立法上基本沿袭前苏联的模式,虽然说国体性质发生了改变,但是苏联时代的法律传统在俄罗斯得到了延续。由于很多涉及应急的法律长时间得不到更新,总统不得不使用前苏联的《紧急状态法》签发紧急状态令。为了改变这种被动局面,俄罗斯于2001年颁布实施了《俄罗斯联邦紧急状态法》,该法于2003年进行了修改。它是一部统一的紧急状态法,取代了前苏联的《紧急状态法》,克服了原有法律的弊端。以这部法律为框架,结合俄罗斯联邦层面的《联邦公民流行病防疫法》、《公民卫生和流行病福利条例》、《俄罗斯联邦反恐怖活动法》等,构成了卫生应急领域的法律体系,从而使俄罗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步入了法制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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