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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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提要:本文针对出口退税为什么"既不能多退,又不可少退",怎样才能做到"既不多退,也没少退"进行了比较充分的论证,并遵循增值税的 自然 规律 ,提出了按征税率退税的 科学 办法。本文认为按征税率退税不仅自然取消了退税地方负担,进出口征退税平衡,还会增加中央财政增值税收入;也只有取消退税率,才能外汇顺差急刹车!减缓和避免人民币升值的压力。
关键词:科学 发展 观征税率退税零税率退税率取消
人类的活动可以用生产和消费来概括,生产和消费的不断转换由买卖来完成,买卖又以货币为媒介;增值税是对买卖方按市场成交价同时征税,是国家用货币来体现意志、实现职能,公平参与 社会 生产和消费的首次强制性分配,终点都在货币,而通货膨胀或紧缩只不过是货币运动的现象。退税是征税的逆向运动,如果没有按照征税的规则退税,那么对社会生产消费的分配,公平参与就会变成干扰。
一、科学的认识要源于增值税的自然规律
由卖方向买方按成交价和征税率收取销项税,卖方以抵扣进项税后的差额向国家缴纳增值税,只要买卖成交,买卖双方一定分别就是销项税和增值税的纳税人,这个过程和结果是增值税征收的自然规律。
增值税最大的特点是科学地把同一市场成交价由买卖方按各自的规则同时纳税。买方的纳税额是成交价×征税率,由卖方收取,而把 计算 卖方的税分成固定和变动的两个部分,把卖方买入的原材料零部件价格÷(1+征税率)×征税率作为已经征收的固定税额,即进项税,也就是把这部分含税的价格作为将来卖出的整个成交价 中国 家已经征过税的一段价格,另一段在产品还没有卖出的时候,税是潜在和变动的,当卖出时,成交的价格就成了全部应该纳税的价格,那么全部应交税额减去已经交纳的税额,就是卖方的实际应交的税额,即增值税,这段价格也称为增值额。假如买方不是最终消费者的话,成交价÷(1+征税率)×征税率又会成为其已征的固定税额。因此,增值税的税收成本对买方来说仅与成交价有关,而卖方的税收成本也只是与买入的固定进项税和卖出的成交价有关,与经营者的其它成本等要素都毫无关系。
买方纳税的隐蔽性是造成我国退税 问题 的根源。由于买方交的税是在不知不觉中由卖方连货款一起收取,买方也不与国家直接发生纳税关系,容易被误认为只有卖方纳税人,我国一直实行免卖方出口产品本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和退进项税,实质就是买方纳税隐蔽性的结果。
但免卖方本销售环节增值税并不符合WTO的相关规定。世贸组织在GATT附件9《注释和补充规定》关于"免征某项出口产品的关税,免征相同产品供内销时必须缴纳的国内税,或退还与缴纳数量相当的关税或国内税,不能视为一种补贴"的规定中并没有把增值税包括在内,只有进口商购买出口产品的进项税是该出口产品内贸时必须缴纳的国内税。而免卖方增值税退进项税只不过是一种形式。因为退税的结果只不过是按免退卖方的税额为标准计算而已,实际上退的仍然是买方的税,因为结果只是买方价格降低了与退税额同等的价格;就算把卖方的进项税由抵扣改成了由国家直接退还,但是卖方按成交价向买方收取的销项税又怎么会自动改变呢?假如销项税照收,进项税又直退,岂不重复!
成交价是买卖方纳税的计算依据。要使内外贸价格不变,又要使外国的消费者不再是本国产品的纳税人,只有通过退税让出口的成交价正好零征税率,而国家退给卖方的税额加上零税率的成交价又正好等于卖方内贸含税的销售价。这样对国内来讲是经营者不会因内外贸的变化而税负发生变化,公平内外贸市场的贸易;对国际来讲,由于各国的税率和征税 方法 各不相同,需要以零税率来统一,所以,出口退税才会成为国际惯例。
以卖方固定变动税额和退税率计算退税,降低的价格就会改变原来环环相扣的征退计税依据,造成增值税对社会财富的无序分配和混乱!
二、科学的思想是破解现象的法宝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基本采用了 现代 经济 学的经济制度,却出现了许多用相应的 理论 无法解释的现象。理论来源实践又返过来指导实践,当出现了理论不能解释的现象时,就往往预示着执行中出现了问题,而问题往往也就隐藏在尚无法解释的现象之中。
我国著名的经济学家林毅夫有句话说得非常经典:"理论本身是一个简单的因果逻辑体系,一个理论在其逻辑中仅能保留很少几个对其所要解释的现象产生决定性 影响 的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变量"。
增值税是以国家权利作后盾,对社会生产消费的买卖双方按成交价和征税率进行的首次强制性分配,在各种要素形成的社会经济总量和格局中,是最重要的环节和经济变量,其中,为什么退税率与当前出现的许多用理论不能解释的现象都会密切相关?急需用科学的发展观进行深思!退税的作用就在于影响和决定出口产品的成交价,只要降低了产品的退税率,国家就减少了退税额, 企业 又可以提高价格多收汇,世上绝对不会有比此更美的好事了,但这种违反自然规律的现象绝对不会是天上掉下的馅饼,会遭到自然的惩罚而适得其反,会造成以下四个方面的影响。
一是退税低容易按提高的成交价把产品给便宜卖了
退税率是计划的产物,退税率与按市场成交价和征税率征税没有必然的联系,因此,虽然以退税率来衡量是"多征少退",但从出口退税中央财政欠退税看又是"少征多退",这种现象只能说明是因为不该退的退了,该退的又没有退;或是一部分退多了,另一部分退少了。
责编:杨盛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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