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一、简答题
1、简述西周的法制指导思想。 2、简述三国时期曹魏《新律》的主要特点。 3、简述宋朝鞫谳分司制。 4、简述清末诉讼审判制度之改革。 二、论述题 1.试论汉代法律的主要特点。 2.试述抗日民主政权土地立法的内容和意义。 【答案解析】 一、简答题 1.(1)“敬天保民”,“明德慎罚”(2分)。敬天被落实于保民,并以“德”严格要求统治者内部,慎重适用法律(1分)。 (2)“亲亲”、“尊尊”(2分)。前者以维护家庭内部智育,后者以维护社会及家庭内部的尊卑关系;要求孝父、忠君(1分)。 2.答:(1)增加了篇条,弥补了以往的缺陷(1.5分)。 (2)体例规范,改《具律》为“刑名”置于篇首(1.5分)。 (3)改革了刑制,为旧五刑向新五刑过渡创造了条件(1.5分)。 (4)“八议”入律,使礼貌,使礼律进一步融合(1.5分)。 3.(1)宋朝将审理与判决分开,把司法官审理称为“鞫”,把司法官判决称为“谳”,审、判由不同官员承担。(1分) (2)按照宋朝法律规定,审问案情的官员无权量刑。检法量刑工作则由专任官员负责。(2分) (3)按照宋朝规定,审理官吏称为鞫司(又称“推司”与“狱司”),宣判官吏则称“谳司”或“法司”。(2分) (4)上述规定,在宋朝府州地区可以实行,但在“州小事简”的地方难以实施。(1分) 4.(1)实行四级三审终审制;(1分) (2)实行刑事公诉、民事代理制,证据制度,保释制度。律师制度也同时建立。(2分) (3)实行审判公开、法官回避以及预审、合议、公判、复判等程序。(1分) (4)实行法官检察官考试任用制。(1分) (5)设罪犯习艺所,对罪犯实行感化教育。(1分) 二、论述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 1.(1)以“德主刑辅”为法制指导思想。(略加解释3分) (2)加强君主权威及中央集权。(略加解释3分) (3)改革刑制,向新五刑制过渡。(略加解释3分) (4)推行抑商政策。(略加解释3分) 2.主要内容: (1)保护土地所有权的规定;(略加阐述3分) (2)减轻地租百分之二十五的规定及保护佃权的规定;(略加阐述3分) (3)减轻债务利息的规定;(略加阐述3分) 意义:调整了农村中的阶级关系,加强了民族的团结,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基础。(3分) 一、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7分,共21分) 1.简述夏朝法律关于“昏、墨、贼”三种犯罪的规定。 2.简述“八议”入律。 3.简述1949年华北人民政府颁布的《解散所有会道门封建迷信组织的布告》的主要内容。 二、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 4.试述唐朝《贞观律》的主要变化。 5.试述南京国民政府民事诉讼法的主要内容特点。 【答案解析】 一、简答题 1.(1)“昏”,是指自己做了坏事而窃取别人的美名。 (2)“墨”,是贪得无厌,败坏官纪。 (3)“贼”,是肆无忌惮地杀人。 (4)这三种犯罪,都要处死刑。 2.(1)魏《新律》将《周礼》中的“八辟”,改为“八议”,首次入律。 (2)“八议”指作八类人犯罪,依法可以享有免刑或减刑的规定。 (3)指“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 3.(1)解散一切会道门封建迷信组织,不得再举行活动。 (2)会道门首要分子必须向公安部门登记,如与匪特勾结进行破坏活动,必须逮捕严惩。 (3)一般会员如停止参加活动,即不予以追究。 二、论述题( 4.(1)增设加役流作为死罪的减刑。贞观初,确定用加役流作为宽恕死刑的刑罚。为封建立法提供了死罪减刑较现实的办法。 (2)区分两类反逆罪,缩小缘坐处死的范围。唐太宗认为反逆有两类:一是“兴师动众”;一是“恶言犯法”,两者情节轻重不同,处理应有区别。确定“反逆者,祖孙与兄弟缘坐;恶言犯法者,兄弟配流而已。” (3)确定了五刑、十恶、八议、请、减、赎,以及类推、断罪失出入、死刑三复奏、五复奏等断罪量刑的主要原则。 5.(1)实行“不干涉原则”,又称“不干涉审理主义”或“当事人进行主义”也可称为“绝对的处分原则”。 (2)特定案件的法院调解制度。①调解事件。一是强制调解事件;二是任意调解案件。②调解日期。调解应于起诉前进行。③调解组织。由调解法官和调解人组成。④调解方式。不用开庭形式,得不公开。⑤调解结果。不能成立调解,转入诉讼程序;调解成立。 (3)规定琐细,文字晦涩。责编:曾珂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