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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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再审的对象:已经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1、判决书,注意以下例外规定
(1)特别程序、非讼程序的判决书不适用再审;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3)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不得申请再审;
注意:当事人就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
A.如果涉及判决中已经分割的财产,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立案再审;
B.如果涉及判决书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2、裁定书: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再审;
3、调解书:符合法定情形可以再审。
责编:赵紫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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