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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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
【考点三】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涉及的重要法律法规
(二)理财产品风险匹配原则及相关要求
1.理财产品和客户分类规定
(1)对拟销售的理财产品风险评级,制定风控措施,进行分级审核批准;
(2)风险评级结果以由低到高至少五个风险等级等级(可进一步细分);
(3)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确定由低到高至少包括五级(可进一步细分)
2.理财产品风险评级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匹配
(1)风险评估为一二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5万;
(2)风险评估为三四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0万;
(3)风险评估为五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20万。
3.风险评估方式和频率
(1)超过一年未评估或发生可能影响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情况的客户,再次购买应在商业银行网点或网银评估,评估结果应当由客户签名确认,未评估不得再次销售;
(2)理财产品销售部门负责人或经授权的业务主管人员应当定期对已完成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书进行审核。
责编:杨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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