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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现将我区201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5月1日 5月15日;
2.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5月16日 5月17日;
3.教师资格认定时间:2013年5月18日--6月6日;
4.证书颁发时间:高中、职校教师资格证领取时间查询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013年6月7日到现场确认点领取。
二、认定范围
申请人在我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2年及以前师范类专业毕业,或者参加2011年、2012年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2.户籍或任教学校在我区;
3.符合《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有关条件。
三、学历条件
1.申请高中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初中教师资格者,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或参加统考合格人员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或参加统考合格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者,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或参加统考合格人员须具有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或参加统考合格人员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具有幼儿师范及以上学历。
四、申请人网上报名
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 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参加2011年、2012年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的申请人,选择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网报;
责编:guq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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