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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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及四川省《关于开展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春季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南充市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根据教育部规定,2013年春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申请人员网络报名后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带材料到对应教育主管部们进行现场确认。
个人报名和条件准备阶段
1、所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然后进入右上角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按程序进行网报。
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选择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区教育行局为现场确认点,申报材料由县、区教育局统一报市教育局进行审查。
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选择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区教育行局为现场确认点,完成材料审查。
2、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3、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
《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
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责编:guq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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