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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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岗位:普通高中物理专任教师,人数:2人。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且具有参加中学生物理竞赛经历,且获得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岗位任职条件
1.应届毕业生方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2.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备派遣资格的2019届,或在2019年6月30日前符合择业期政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4.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具有参加中学生物理竞赛经历,且获得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6.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至8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①邮寄或邮件:佛山市第一中学办公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文沙路25号,联系电话:0757-82838610,电子邮箱: yzbgs82838610@139.com,传真0757-82837688,联系人:王老师、谢老师。②现场报名:校园招聘宣讲的高等院校,地点待定(请密切关注我校官网)。
3.报名要求:①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佛山市第一中学或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②提供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物理竞赛获奖证书、本科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并于学2019年9月30日前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证、学位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未能按时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方式:
①通过电子邮件投递到“yzbgs82838610@139.com”,邮件标题请使用“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电话号码”的格式(附件请使用Word文档,使用相同标题,《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简历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放在同一个文档中)。
②通过邮寄投寄到“佛山市第一中学办公室 王老师收, 邮编:528000”,信封上请注明“物理科求职”,简历上要留联系电话。
③校园招聘宣讲的高等院校现场递交资料。
5.资格审查:按招聘公告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所有符合条件者均可参加面试,并手机短信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六、面试
(一)考务工作
1.面试工作由佛山市第一中学及佛山市教育局人事科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的试题由佛山市第一中学或佛山市教育局人事科委托市考试中心或政府人社部门认同的有资质的专业考试机构命制。
3.面试评委小组人数应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由佛山市第一中学和佛山市教育局抽调人员组成,纪检部门派专人负责监督。
4.面试组织实施中,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5.面试地点:校园招聘宣讲的高等院校(待定),资格审查合格后短信通知相关人员考试地点。
(二)面试及计分方法
1.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轮考试。全部人员专业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天在面试场室公布。
专业面试主要进行专业素养考查。按专业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 :3的比例确定综合面试人员。并由学校电话通知本人(没有接到综合面试通知的,即为没有获得综合面试资格)。
2.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参加总成绩排名。
3.总成绩:专业面试、综合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备注:综合面试前被淘汰的人员不进行总成绩计算。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同级人社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责编: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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