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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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4.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国(境)外学历需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应届生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办法
本公告为短期招聘公告,报名采用网络邮箱(ujs2019gkzp@sina.com)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8月2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8月31日。
3.报名相关材料通过报名邮件附件提交,其应分为以下两方面上传:
①《江苏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见公告附件);
②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的PDF扫描件,包括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还需另外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岗位条件要求中涉及到的工作经历证明(须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并盖公章)、获奖证明(获奖证书或单位发文等)、等级证书等;
附件总大小不超过4M。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应聘岗位编号+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报名表请不要和证明材料一起打包,只允许有报名表和证明材料压缩包两个附件。未按照要求发送邮件者视为报名未成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江苏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后期资格复审、专业测试(试讲)、技能测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招聘岗位专业测试(试讲)开考比例为1:3,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数达到或超过专业测试(试讲)开考比例即可开考,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该岗位数进行相应核减、取消,或降低比例开考(一般不得低于1:2)。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考核方式
应聘人员考核工作包括专业测试(试讲)、技能测试、面试。各岗位考核方式详见岗位表。
(1)专业测试(试讲):专业测试(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讲课水平。专业测试(试讲)内容以专业相关知识、授课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专业测试(试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在专业测试(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不足1:3的,所有专业测试(试讲)合格人员全部参加技能测试。
专业测试(试讲)成绩将在考试当日于江苏大学官网(www.ujs.edu.cn)进行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查询。
(2)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要求将根据考核安排现场告知应聘人员。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面试办法根据考核安排现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专业测试(试讲)成绩×30% +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
2、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江苏大学(www.ujs.edu.cn)网上公告、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报名成功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2)在专业测试(试讲)与面试之前,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即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第一学历毕业学位证书、学生证、就业协议、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相关证明文件等,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由学校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通过的不得参加考核。
(3)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到公示拟聘用人员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核(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专业测试(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大学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公示通过2个月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应届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新引进人员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试用考察期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相关政策咨询请联系江苏大学人事处
电 话:0511-88780061
Email:rsk@ujs.edu.cn
联系人:宋书琴、胡志超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1-88791728
责编: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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