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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的需求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音乐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音乐学院系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厅级。学院为全日制本科院校,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主要承担研究生、本科生教学科研及艺术创作表演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12个岗位,共12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9年9月30日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我院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符合学院引进人才政策的,经学院研究后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24:00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应聘人员请到浙江音乐学院官网(http://www.zjcm.edu.cn,“通知公告”)下载报名表进行填写,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岗位代码及要求参见附件1)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rsc@zjcm.edu.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未按格式填写、不发送到指定邮箱、仅发送报名表不报岗位代码或报多个岗位代码者,均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学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在7月5日左右在学院主页公告栏进行公布,应聘者可自行查询。
本次招聘的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复审
初审合格的应聘者,需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表纸质稿、身份证、从本科起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外留学人员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暂提供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职称证书、近期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立项(结项)证明材料(须由所在单位科研部门盖章确认)、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以及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
根据岗位分类,考试形式及内容详见《浙江音乐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考试形式与内容》(附件2),各项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程序及总成绩比例构成按下列办法确定:
1.岗位A19-01需进行初试,考核形式为笔试。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复试由专业能力测试、试讲和面试等3个环节构成。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笔试成绩*40%)+复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试讲成绩*20%+面试成绩*10%)。
2.A19-02、A19-03、A19-07、 A19-11、 A19-12等5个岗位需进行试讲和面试。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3.A19-04、A19-05、A19-06、A19-08 、A19-09等5个岗位,需进行初试,考核形式为专业能力测试。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名单(若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不足5人,直接进入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复试由专业能力测试、试讲和面试等3个环节构成。考试总成绩=复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10%。
4.岗位A19-10,需进行初试,考核形式为上机操作。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复试由试讲、成果展示和面试等3个环节构成。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上机操作成绩*40%)+复试成绩(试讲成绩*40%+成果展示成绩*10%+面试成绩*10%)。
5.所有岗位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 A19-02、A19-03、A19-07、A19-10、A19-11、A19-12等6个岗位,按复试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其余岗位按复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学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院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学院将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音乐学院官网(http://www.zjcm.edu.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http://ct.zj.gov.cn/,“工作动态/招聘信息”);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栏目/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初试、复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5211755(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我院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9808066(柳老师) 89808068(钱老师)
责编: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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