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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精讲考点:竣工结算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8-02-05 14:35:26

   竣工结算与决算的编制

 

  12.1工程价款结算

 

  一. 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结算

 

  1. 工程价款结算的意义:

 

  ⑴是反映工程进度的主要指标;

 

  ⑵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

 

  2. 工程预付款结算

 

  1) 预付款的数额和拨付时间:

 

  ① 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缴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30%;

 

  ② 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

 

  ③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分布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④ 在具备施工条件下的前提下,业主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工程款。

 

  2) 预付款的的拨付及违约责任

 

  ① 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② 工程预付款额度:建筑工程一般不超过当年建筑工程工作量的25%,大量采用预制构件以及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

 

  ③ 一般当工程进度款累计金额超过合同价格的10-20%时开始起扣,每月从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内按预付款占合同总价的同一百分比扣回。

 

  ④ 凡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业主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名义转移资金。

 

  3.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

 

  1) 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① 按月结算与支付: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② 分段结算与支付: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进度款。

 

  2) 工程量计算

 

  ① 承包商按约定向监理(业主)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监理(业主)在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商。承包商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不参加的以监理(业主)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监理(业主)未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商,致使其未能参加的,核实结果无效。

 

  ② 监理(业主)收到承包商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已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视为确认。

 

  ③ 对承包商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含设计变更)和因承包商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监理(业主)不予计量;

 

  3) 工程进度款支付

 

  ① 根据确定的工程量计量结果,承包商向监理(业主)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14天内,监理(业主)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商支付进度款。按约定时间业主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② 确认增(减)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③ 监理(业主)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商应及时向业主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监理(业主)收到承包商通知后仍不付款,可与承包商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商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工程量计算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④ 业主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商可停止施工,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⑤ 工程竣工前,施工单位收取的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的总额,一般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95%,其余5%尾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扣除保留金外一并清算。承包人向发包人出具履约保函或其他保证的,可以不留尾款

 

  4. 竣工结算:包括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建设项目竣工结算。

 

  1) 竣工结算编审

 

  ① 单位工程--由承包商编制,监理(业主)审查;总承包工程:有具体承包商编制,总承包商审查的基础上,监理(业主)审查;

 

  ② 单项工程或建设项目--总承包商编制,监理(业主)可直接审查,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查;政府投资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审查。竣工结算经业主、承包商签字盖章后有效。

 

  2) 竣工结算报告的递交时限要求及违约责任

 

  ① 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商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同时,向业主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结算资料;

 

  ② 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且提不出正当理由延期的,承包商责任自负;

 

  ③ 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业主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无明确答复,业主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承包商自负责任;

 

  3) 竣工结算报告的审查时限要求及违约责任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业主后30天内审查完成。在规定时限内如没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提出意见,则视同仁可。

 

  4) 竣工结算价款的支付及违约责任

 

  ① 业主在收到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后15天内支付,到期未支付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商可催告业主支付结算款,如达成延期支付协议,业主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② 如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商可与业主协商将工程折价,或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商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优先受偿。

 

  5) 竣工结算的编制方法:在工程进度款结算的基础上,根据设计变更资料和图纸,以及现场签证、工程量核定单、索赔等资料进行合同价款的增、减调整计算,最后汇总为竣工结算造价。

 

  1. 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预留:竣工验收同时或最迟不应超过3天到1周发送保修函。

 

  施工单位收取的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的总额,一般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95%,其余5%尾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扣除保留金外一并清算。承包人向发包人出具履约保函或其他保证的,可以不留尾款。

 

  一. 国内设备、工器具和材料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 国内设备、工器具价款的支付与结算:业主对定购的设备、工器具,一律不预付定金,只对制造期在半年以上的专用设备和船舶的价款,按合同分期付款。

 

  2. 国内材料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 由承包商自行采购建筑材料的,业主可在双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按年度工作量的一定比例向承包商预付备料款,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付清。备料款的预付额度,建筑工程一般不应超过当年建筑工作量的30%,大量采用预制构件以及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安装工程一般不应超过当年安装工程量的10%,安装材料用量较大的工程,可适当增加。

 

  由业主供应的材料,视招标文件规定处理。如规定这部分材料不计入投标报价,则只办理交接手续;如规定按某一价格计入投标报价,则应在进度款中或合同约定的办法扣除这一部分材料价款。

责编:赵紫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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