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开发对收费的影响
来源:考试大【考试大:轻松考试,快乐生活!】2010年3月31日
据统计,业主的不满有 75% 是咨询政策、法规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可以称得上投诉的只占 25% ,其中23%又是投诉开发商,真正投诉物业管理的不足2% 。据成都市房管局有关人士介绍,成都目前大约有 60% 的楼盘存在开发商与物业管理企业的“父子”关系,这样的局面导致目前成都市约85% 的物业管理矛盾根源于开发商自建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其开发的物业,开发商遗留问题得不到解决导致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和拖欠停车费、水、电、气等费用。
开发商重开发轻物业管理,房屋销售后才组建物业管理,从而形成谁建谁管模式。绝大部分物业管理企业是开发商的子弟兵,所以在物业接管验收时,只对建筑实物、设施设备等设施进行验收,没有参加前期规划建议、施工的监理、竣工的验收,故造成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管理的质量,设施、设备的配置,使用等接管不规范。当业主按入住通知办理入住手续时,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小区内设施设备配置不完善、使用功能不合理、绿化面积不相符等,都会导致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企业属于第三产业,服务的主体是物业,服务对象是业主。所以物业管理企业应树立管理、服务意识,把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作为立身之本,发展之道。大家都知道,物业管理是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就是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发达、完善的物业管理取决于训练有素的物业管理专业人才,他们不仅有良好的思想素质,掌握了现代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水平,而且具备现代的物业管理理念。目前的开发商与物业管理企业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如果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处理不好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三者之间责、权、利关系,就会使物业管理企业要么失去开发商的支持,要么得不到业主的理解认可而影响收费。所以,物业管理企业应摆正位置,明确服务对象。
来源:考试大-安全评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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