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高频考点提要
1.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理念及目标;2.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状况。
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理念
(一)基本理念
第一,三维目标观,即教学的目标是知识技能、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
第二,综合课程观,课程的设置要更加综合,体现整体性、开放性、动态性,培养学生综合的视角和综合的能力,以适应科学技术既分化又综合的现实。
第三,内容联系观,即课程内容的教学,要努力与社会生活相联系,与学生已有的经验相联系,加强教学内容的“生活化”,使学习更有意义。
第四,学习方式观,强调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自主性、合作性、创造性,使学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第五,发展评价观,重视学习的过程评价,通过评价发挥促进学习的作用,而不是检查验收的作用。
第六,校本发展观,从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开发校本课程,增强学生的选择性,促进学校、教师、学生的特色发展。
(二)核心理念
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是教育以人为本,即“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
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
1.实现课程功能的转变
2.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3.密切课程内容与生活和时代的联系
4.改善学生的学习方式
5.建立与素质教育理念相一致的评价与考试制度
6.实行三级课程管理制度
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状况
(一)课程结构
1.对课程类型的调整
(1)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小学阶段以综合课程为主;初中阶段设置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2)高中以分科课程为主。(3)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4)农村中学课程要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2.综合实践活动课
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其内容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
(二)课程实施
1.在学生观上,强调学生是发展的人;学生是独特的人;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2.在学习方式上,提倡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
3.教师观方面:从教师与学生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从教学与研究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教育教学的研究者;从教学与课程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从学校与社区的关系来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社区型的开放教师。
4.教学行为方面:在对待师生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尊重、赞赏;在对待教学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帮助、引导;在对待自我上,新课程强调反思;在对待与其他教育者的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合作。
(三)课程管理
新课程改革下的课程管理,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建立民主科学的教学管理机制,建立旨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考评制度。
(四)课程评价
在学生评价方面,建立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指标体系,重视采用灵活多样、具有开放性的质性评价方法,认为考试只是学生评价的一种方式。
在教师评价方面,打破唯“学生学业成绩”论教师工作业绩的传统做法,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指标体系,强调以“自评”的方式促进教师教育教学反思能力的提高,倡导建立教师、学生、家长和管理者共同参与的、体现多渠道信息反馈的教师评价制度,打破关注教师的行为表现、忽视学生参与学习过程的传统的课堂教学评价模式,建立“以学论教”的发展性课堂教学评价模式。
在课程实施评价方面,建立促进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以学校评价为基础,促进新课程的实施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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