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的人格发展理论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体系庞大,包罗万象。他的人格理论强调人是受潜意识本能驱动的,幼年生活经验决定个人今后的命运。这个以潜意识本能驱力为中心概念而建立起来的理论,也称为精神动力学理论。
弗洛伊德把人格看作是一个由本我、自我和超我三个心理结构组成的动力系统。人的大多数行为都是由本我、自我和超我共同活动的结果。
本我是唯一与生俱来的人格结构,由生物本能和欲望组成。本我遵循快乐原则行事,而不顾及任何生理上或社会性的限制,并要求立即得到满足。当婴儿看见他想要的东西时,不论这东西是不是别人的或可能有害的,他会不顾一切地要得到它。本我的冲动都是潜意识的,是我们知觉不到的。
在新生儿与外部世界互动的头两年,人格结构的第二个部分——自我逐渐发展起来。自我遵循现实原则行动。即是说,自我的任务是在衡量现实的条件下,满足本我的冲动。由于本我冲动通常不为社会所允许,所以自我的工作就是把这些冲动保留在潜意识中。自我不同于本我,能自由地运作于知觉到的意识、前意识和潜意识之中。
当儿童成长到5岁左右,人格结构的第三部分——超我开始形成。超我所代表的是社会要求,特别是来自于父母的价值和标准。超我的一部分称为良心,是个人的道德标准。当个人的行为违反了这种标准时,便会受到良心的责备而感到内疚。超我的另一部分称为自我理想,是个人在幼年时受到父母赞扬或奖赏的那些行为。自我理想是个人的目标和抱负的源泉,当达到这种标准时就会为此而感到自豪。人格结构的三部分常常处在相抗衡的状态之中。健康人的自我会防止本我和超我过分操纵其人格,
自我的目的是找到一条途径同时能满足本我和超我的需求。不过,这往往是相当困难的。人的潜意识是人格三部分的战场。自我既要与现实保持联系,同时又要协调人格的其余两部分的要求。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