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教育目的
【内容提要】
教育目的是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贯穿于整个教育活动的始终。本章主要明确了教育目的的概念及其对教育工作所具有的导向、调控、评价和激励几个方面的主要功能,阐述了教育目的价值取向的类型,分析了教育目的的层次结构及其相互关系,探讨了制定教育目的的基本依据,揭示了教育目的的社会制约性。在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阐述的基础上,论述了我国确立教育目的的依据。同时,通过对建国以来我国不同历史时期教育目的的回顾,阐明了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及我国全面发展教育的结构,探讨了素质教育的内涵及其主要任务,并进一步分析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意义及其实施策略。
【学习目标】
1.识记教育目的的概念,了解教育目的的功能。
2.理解教育目的价值取向及教育目的的确立依据。
3.结合建国以来我国教育目的的变化,理解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
4.理解我国实施教育目的的基本要求。
5.识记我国全面发展教育的概念,准确理解小学阶段实施各育的要求。
6.运用素质教育的理论阐述我国素质教育的实施策略。
第一节 教育目的概述
人类活动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它的意识性和目的性,这是人类活动与动物活动的本质区别所在。教育作为培养人的一种重要的社会实践活动,同样具有明确的意识性和目的性。教育目的即培养人的总目标,关系到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什么样的人和使其具有什么样的素质的问题。这是教育理论最具根本性的问题,是教育工作的核心。教育目的不仅是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同时也是教育活动的归宿,贯穿于整个教育活动的始终。
一、教育目的的概念和功能
(一)教育目的的概念
教育目的的概念与教育的概念一样有着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教育目的是指人们对受教育者的期望,即人们希望受教育者通过教育在身心诸方面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或者产生怎样的结果。国家和社会的教育机构、学生的家长和亲友、学校的教师等,都对新一代寄予这样或那样的期望,这些期望都可以理解为广义的教育目的。
狭义的教育目的是指一定社会对所造就的人的规格和质量的总的设想或规定。即人们根据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自身发展需要,以观念或理念形式体现出来的指导教育实践活动的关于受教育者素质总体发展规格的预期设想或规定。
可见,教育目的是对教育活动的一种预期要求、设想或规定,是通过教育活动去达到的价值追求;教育目的关注的是受教育者个体的总体发展规格,是对个人发展的综合素质要求,同时也以对受教育个体素质的理解与把握为前提;教育目的具有社会性,体现了社会发展对受教育者的基本要求;在形式上,教育目的表现为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或教育理念,影响和指引人们的教育实践。
各级各类学校无论具体培养什么领域和什么层次的人才,都必须努力使所有学生都符合国家提出的总要求。因此,教育目的对所有的学校都具有指导意义。不管学生有多大个别差异,如体质强弱不同,成绩高低不齐。兴趣爱好不一,学校都必须努力使他们的发展符合国家提出的总要求。
(二)教育目的的功能
教育目的对教育方向的明确、教育制度的建立、教育内容的确定、教学方法的选择和教学质量的评估等都有决定性的意义。教育目的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全过程,对一切教育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教育目的对整个教育工作的指导意义是通过发挥以下功能实现的。
1.导向功能。教育目的为教育对象指明了发展方向,预定了发展结果,也为教育者指明了工作方向和奋斗目标。教育目的无论是对受教育者,还是对教育者都具有目标导向功能。诸如教育制度的建立、教育内容的选择,以及教育过程所采用的方法和手段,都必须按照教育目的去进行。如果教育工作偏离了教育目的,就达不到预定的教育结果。
2.选择功能。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可供学生学习的知识经验繁多复杂,需要培养的技能技巧多种多样,需要发展的智力能力方方面面。有了教育目的,就为教育内容的选择确定了基本范围,保证了教育能够科学地对人类丰富的文化作出有价值的取舍。同时,教育目的也为选择相应的教育途径、方法和形式提供了依据。
3.激励功能。教育目的是对受教育者未来发展结果的一种预想,具有理想性的特点,这就决定了它具有激励教育行为的作用。它不仅激励教育者通过一定的方式,把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转化为学生的学习目的,也激励受教育者自觉地、积极地参与教育活动。在教育活动中,只有当受教育者意识到教育目的对自身未来成长的要求或意义时,才能把它作为努力方向,不断地按照教育目的的要求发展和提高自己。
4.评价功能。教育目的既为教育活动指明了方向,又为检查和评价教育活动的质量提供了衡量尺度和根本标准。无论是过程性评价还是终结性评价,都必须以教育目的为根本依据,同时,教育目的也只有具体体现在学校教育的各个评价体系之中,才能切实发挥其导向和调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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