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儿童道德发展理论
一、皮亚杰的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理论
道德认知发展理论是瑞士心理学家让•皮亚杰创立的,他对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的研究成果集中体现在他于1932年发表的《儿童的道德判断》一书中。皮亚杰主要是通过探讨儿童道德判断,诸如儿童对行为责任的看法、儿童的公正观念和儿童心目中的惩罚来探讨儿童道德认知发展规律的。当时皮亚杰30岁上下,在日内瓦的小巷里,他跟一些5岁到13岁的瑞士孩子们一起玩弹玻璃球游戏。他为了了解儿童是如何逐渐地懂得遵守道德规则的,精心设计了诸如“弹子游戏的规则是什么?”、“这些规则是从哪里来的?”、“每个人必须遵守规则吗?”、“这些规则可以改变吗?”等问题。为了考察儿童的公正观,皮亚杰给他们提供了对偶道德故事让他们思考。
案例分析
故事一
一个叫约翰的小男孩正在他的房间里玩,妈妈叫他去吃饭。他走进餐厅时,门后面有一把椅子,椅子上有一个盘子,盘子上有15个杯子。约翰不知道门后有这些东西。他推门时碰倒了盘子,打碎了15个杯子。
故事二
有一个叫亨利的小男孩。一天,在妈妈出去的时候,他想偷吃放在饭橱里的果酱。他爬到椅子上去拿果酱,但是够不着。他使劲够,结果碰掉了一个杯子,打碎了。听完这些故事后,要求儿童回答一些诸如“哪个孩子更坏?为什么?”、“该怎样惩罚这个淘气的孩子”之类的问题。利用这种研究方法,皮亚杰得出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经历三个阶段:前道德阶段、他律道德阶段和自律道德阶段。
(一)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的三个阶段
1.前道德阶段。主要指2岁到5岁的儿童,这一阶段的儿童由于认识的局限性,还不理解、不重视成人或周围环境对他们的要求,在游戏时,规则或成人要求对他们还没有约束力,只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执行游戏规则,他们自己给自己制定规则,认为游戏的意义主要是轮换着玩,从中获得乐趣。
2.道德实在论或他律道德阶段。在5岁到10岁之间,儿童进入他律道德阶段(“他律”的意思是“受另~个人的管辖”)。这时,儿童产生了遵守规则的意识。他律道德阶段有四个特点:
第一.道德绝对主义观点。年幼儿童认为,规则是由上帝、警察或他们的父母这样的权威人物制定的,这些规则是神圣的、不可改变的。如果你让一个6岁儿童判断“在公路上超速行驶行不行”,他会回答:“不行。”你再问他“如果你为了送一个患急病的病人去医院急救,超速行驶行不行”,他仍然回答:“不行,因为你违反了交通规则。”他律道德把规则看做是绝对的。他们认为,任何道德问题都有对错之分,而对的总是意味着遵守规则的。
第二,他律道德看重行为的客观后果,而不大关心行为者的意图好坏。例如,许多5岁到9岁的儿童认为约翰行为比亨利更坏,虽然约翰的行为意图不坏,但是他打碎了15个杯子,而偷吃果酱的亨利只打碎了1个杯子。
第三,在对错误行为进行惩罚的方式上,他律阶段的儿童主张抵罪式的惩罚――为了惩罚而惩罚,不考虑它与违规行为的性质之间的关系。因此,6岁儿童可能更赞成用打屁股的方式来惩罚一个打碎窗户玻璃的男孩,而不是让这个孩子用他的零用钱进行赔偿。
第四,他律阶段的儿童还相信存在着一种内在公正,你违反了社会规则,就免不了要以这样那样的方式受到惩罚。如果一个6岁的男孩在偷吃点心时不慎摔倒,磕破了膝盖,他就可能认为磕伤是对他偷吃点心行为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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