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发展阶段论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7-16 18:51:09
在历年的教师招聘考试中,四川比较喜欢考察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发展阶段论。对于这一类知识点,往往考生们由于未进行系统的梳理总结,总是容易把一些阶段进行混淆,以至于在解答题目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失分的情况。鉴于此种情况,本文在此对教师招聘考试中的常考知识点之一——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发展阶段论,进行系统的总结梳理,希望对各位考生的备考有所帮助。
皮亚杰(生于1896年8月9日,逝于1980年9月16日),瑞士人,近代最有名的儿童心理学家。皮亚杰认为,儿童道德发展是一个由他律逐步向自律、由客观责任感逐步向主观责任感的转化过程。根据公正观念的发展水平,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道德阶段(1-2岁):儿童处于感觉运动时期,行为多与生理本能的满足有关,无任何规则意识,因而谈不上任何道德观念发展。
第二阶段:他律道德阶段(2-8岁)儿童主要表现为以服从成人为主要特征的他律道德,故又称为服从的阶段。
又可分两个阶段:
(1)自我中心阶段(2-5岁):这一阶段儿童处于前运算思维阶段。其特点是单向、不可逆的自我中心主义,片面强调个人存在及个人的意见和要求。
(2)权威阶段(5-8岁)思维正由前运算思维向具体运算思维过渡,以表象思维为主,但仍不具备可逆性和守恒性。因此,这一时期儿童的道德判断是以他律的、绝对的规则及对权威的绝对服从和崇拜为特征。他们了解规则对行为的作用,但不了解其意义。他们常以表面的、实际的结果来判断行为的好坏。认为服从成人就是最好的道德观念,服从成人的意志就是公正。如果违背成人的法则,不管动机如何都应该受抵罪的惩罚,而且惩罚越厉害越公平。
第三阶段:自律或合作道德阶段(8-11、12岁):这一时期儿童的思维已达到具有可逆性的具体运算,其道德判断有了自律的萌芽,公正感不再是以“服从”为特征,而是以“平等的观念”为主要特征。关于惩罚,儿童不再像前一阶段那样驯服地接受抵罪的惩罚,而认为只有回报的惩罚才是合理的。
第四阶段:公正道德阶段(11、12岁以后):这一阶段儿童开始出现利他主义。倾向于主持公道、平等,体验到公正、平等应该符合每个人的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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