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教育目的含有对人的素质发展的要求,这种要求不仅要依据社会现实及其发展来确定,也要依据人的身心发展和需要来确定。
从人的身心发展特点来看,它是确定各级各类教育目的(或目标)不可忽视的重要依据。如果不考虑这一点,就会导致实际教育活动脱离学生身心发展水平,难以有效地促进学生发展。因为,人在发展的不同年龄阶段,其身心发展特点和水平有所不同。在把教育目的转化为各级各类教育的培养目标时,就必须以此为依据,这样才能使实际教育活动对学生的要求,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水平,具有针对性,而不至于过低或过高、过轻或过难。我们知道,人的身心发展具有阶段性和顺序性、稳定性和可变性、不平衡性和差异性等特点。这是各级各类教育选择确立教育(或培养目标)时,应予很好把握的基本前提。依据这些特点,才能将各级各类教育目的(或培养目标)从低到高整合为一个循序渐进的、相互联系、相互衔接的有机序列,为不同教育阶段实际教育活动的开展提供合适的指导,这样的目标不仅具有实际可行性,也能对学生身心发展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从人的需要来说,人的发展的需要是教育目的选择确立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之一。人的发展,具有各方面的需要,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现实的和未来、生存的和发展的需要等。这些需要不只是产生于"自我生长"过程,也与个人在"生长"过程中对社会发展变化要求的意识密切相关。人对社会发展变化要求的认识,会使社会要求转化为自我发展的需要,使其围绕社会要求来设计、建构自我发展的素质。人这种需要的满足常常包括对教育的要求,这是选择和确立教育目的(或目标)时必须予以考虑的。如果不考虑人的发展需要,就不能唤起受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就不能很好地培养造就具有积极主动精神和富有创造性的社会主体。
责编:贺娟华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