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全部子站 > 湖南教师编制 > 辅导课程

湖南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考点解读:的权利和义务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7-07 20:50:26

  一、的权利

  《教育法》第28条对及其他教育机构可行使的权利(即办学自主权)作了九个方面的规定: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招收学生和其他受教育者。

  (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

  (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费用。

  (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的义务

  法律赋予上述办学自主权,同时也规定应当履行的义务。《教育法》第29条对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的义务,即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应承担的责任作了六个方面的规定:

  (1)遵守法律、法规。

  (2)教育教学方面的义务。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对学生及其家长的义务。

  (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6)依法接受监督。

  以上六项义务,是《教育法》规定的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的义务。所谓“应当履行”是指若不依法履行以上义务即为违法,应对行为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责编:李思

发表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发表审核后显示!

国家电网校园招聘考试直播课程通关班

  •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国家电网招聘考试录播视频课程

  • 讲师:崔莹莹 / 刘萍萍
  • 课时:180h
  • 价格 3580

特色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免费学习,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全套国网视频课程免费学习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在线题库
面授课程更多>>
图书商城更多>>
在线报名
  • 报考专业:
    *(必填)
  • 姓名:
    *(必填)
  • 手机号码:
    *(必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