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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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大修”最大的亮点,在于专项附加扣除,迈出了由分类分项征税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征税的重要一步,纳税群体也会从中得到实惠。当前的征税模式,仅以社会平均支出为依据制定起征点,而没有直接设计教育、赡养老人、扶养子女等专项扣除。既然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征税时也理当考虑家庭负担的差异性,使征税更具针对性,更显人性化。这意味着,教育、看病、买房、养老等普通家庭最大的经济支出,今后将在纳税时进行适当抵扣,从而更加符合促进收入公平分配的目标。
一项数据显示,在全国范围内,人数不足20%的“富人”占据居民储蓄存款总量的80%,但他们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却不足个税总量的10%。按理说,税收是起到对收入调节进行二次分配的作用,可以有效抑制贫富悬殊,促进社会公平,然而实际生活中,收入透明的工薪阶层成了纳税主力,坐拥大量隐性收入的高收入人群却往往成为“避税”的大户,这就正好与税收原则背道而驰了。因此,这次“大修”中首次增加的反避税条款,显得极为必要,目的就是通过税收征缴体制的改革,改变“富人少税、工薪族重税”的尴尬现实,使收入分配更加符合“提低、扩中、调高”的方向。
税收公平比单纯地减税更值得期待,通过优化税收结构和完善征缴机制,中低收入人群的幸福指数必将大大提高,同时也为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带来新的动力。
文/宋鹏伟
责编:贺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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