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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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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6月19日新华社)
在千呼万唤中,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个税法修正案终于揭开面纱。除了人们最关心的个税起征点上调之外,还囊括了综合征税、专项附加扣除等一系列税改措施,不仅在顶层设计上更趋完善,而且直指改革的核心要义——税收公平。
起征点上调属于个税调整的常规动作,四成以上的调整幅度也在预料之中,实施后必将进一步减轻工薪阶层的税负压力,促进社会公平。
之所以称为“大修”,是因为还包括一系列从未有过的变化。譬如,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以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为例,起征点远低于工资薪金,仅为800元,且30多年从未上调,引发实习生等特定劳动群体的不满。实行综合征税后,起征点和税率将得到统一,有利于减轻税负。
责编:贺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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