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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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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甄新伟
中央政治局日前召开会议,再次强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研究解决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近一段时期,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民营企业中的大部分属于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显得尤为突出,特别是其中代表高质量发展部分的民营经济在金融行业“去杠杆、强监管”背景下,问题突出表现为流动性不足。当下,我国金融机构应提高认识,认真研判民营经济经营风险特征,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切实提升对民营经济金融服务质量、效率与力度。
首先,要把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履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天职的重要内容。民营经济是我国实体经济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我国非公经济占GDP比重超过60%,税收比重超过50%,新增就业比重超过90%,离开民营经济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也就失去了应有之义。我国正在努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国有资本、民营资本以及集体资本、外国资本等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已通过交叉持股、产业链协作等形式,形成了混合所有制经济,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也不允许、不可能剥离出民营经济。金融机构应形成大力支持民营经济的广泛共识。
其次,要把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赚取金融利润的长期重要增长源泉。我国民营经济已经发展壮大、充满活力,经营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虽然其在经济转型期也暴露出盲目扩张、低水平竞争等问题,面临较大挑战,但这也正是我国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机构,充分发挥金融风险识别、度量、预测和管理的经验与优势,通过深入挖掘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部分,获得更高收益补偿的机遇。本世纪以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改革成功实现剥离、股改、上市,银行业经营较为稳健、资本充足率较高、风控体系较为完善,服务平台更加多元化,具备更多金融资源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从长期来看,服务好民营经济也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我国金融机构效率,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实现金融机构与民营经济共赢发展。
责编:贺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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