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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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的法律效力
1.管理人有请求权
(1)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
(2)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所遭受的损失。
2.管理人无请求权
管理人无权要求本人支付报酬。
案例:甲将倒在路上的小朋友送往医院,可以要打车费医药费,如果衣服坏了,也可以要赔偿,但是不能要报酬。
3.因管理造成的损失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可不赔偿。
案例:上述孙向波案中,孙向波的抢救过程并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亦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注意:无因管理可阻却部分民事侵权,管理人为了本人的利益,在管理过程中侵害本人合法民事权利,可阻却违法。例如,甲看到乙家着火了,想去救火但是没有钥匙,于是破门而入,在正常情况下,破坏门是侵害财产权的行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因为甲是为了乙的利益,成立无因管理,所以可以阻却违法。
试题展示
1.(单选)下列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A.受委托看孩子,孩子病了送到医院
B.下雪后在公路上扫雪
C.看到行人被撞到主动送至医院救治
D.把邻居家的鸽子当成自己的进行饲养
【答案】C。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无法定或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自愿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A项受委托说明有约定的义务,不成立无因管理,所以,A错误;下雪后在公路上扫雪,不是为了特定他人的利益,不成立无因管理,B错误;看到行人被撞到主动送至医院,无法定和约定义务,为了特定行人的利益,成立无因管理,C正确;把邻居家的鸽子当成自己家的来养,没有为他人谋利的意思,不成立无因管理,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C。
责编:hejua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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