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石化集团招聘考试笔试集合(182)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4-09 09:55:25
“村里来了驻村干部!”自打赢脱贫攻坚战号角吹响以来,上级部门派驻党员干部到扶贫一线,担任第一书记、扶贫队队员等职务。为了防止扶贫干部“驻村”不住村、“挂名”不干事等现象,各级文件对驻村扶贫干部管理进行了规范。每周“五个白天、四个黑夜”基本成为驻村干部的工作常态。部分驻村扶贫干部向媒体反映,一味地住村有时并不能带来更多的工作成效,过于苛刻、僵化的住村指标反而容易绑住他们干事的手脚。[提出观点]
应该说,为了确保艰巨而又紧迫的驻村扶贫任务及时、保质完成,同时也为了遏止一些扶贫干部虚于应付、挂名不干事、混资历等现象,上级部门对驻村扶贫人员进行相应的制度规范,是一种必然。但是,凡事过犹则不及。如果这些监督管理制度被制定得过于机械,抛却实施扶贫措施的根本宗旨和目的,单纯为让驻村扶贫人员待在村子里而死板执行,就会失去其真正意义所在。
[综合分析]
事实上,驻村扶贫人员的根本目的不是住村,而是利用住村的机会,深入透彻了解民情,进而结合民需,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背后单位和机关的组织优势,把以往当地群众无法了解和接触到的信息、项目、资金等引进到所驻村,帮助他们脱贫致富。这就需要驻村扶贫人员要对摸透民情的基础上,适时准确地通过跑外联等方式把相关扶贫资金、项目带回村内。
就此而言,实施每周“五天四夜”住村制、天天网络打卡签到签退等制度,无法使上述目标有效实现。这些方式,更多时候会把驻村扶贫人员禁锢在村内碌碌无为,很多项目、资金,不走出去招引、争取是无法到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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