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南方电网考试招聘专项资料:金融监管制度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20-06-05 09:29:11
金融监管制度
金融监管制度是金融监管当局基于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等因素,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业务进行监督管理的体制模式。
按照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划分,金融监管制度可分为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分业监管体制和不完全集中统一监管体制。
(一)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
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又称为单一的、一元化的监管模式。
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的一般是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国家,从此角度说该监管体制又称为混业监管模式。
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的原因:
(1)是取决于银行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水平。
(2)取决于金融监管的水平。
(3)取决于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的发展程度。
目前实行此种监管体制的主要有英国、日本、新加坡、瑞典、丹麦等国家。
(二)分业监管体制
该体制是由多个监管机构对金融业的不同主体及其业务范围分别进行监管的组织形式。
目前实行此种监管体制的是美国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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