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投资是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所以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20-01-13 09:23:14
【提示】
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原因分析:由于投资是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所以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是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其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限额计算基数包括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
【例题·单选题】某创业投资企业2013年境内投资从被投资方分回股息600万元,境外投资分回股息300万元(在境外已纳所得税30万元),出租闲置办公楼取得租金收入200万元,转让股权取得收入1400万元,所转让的股权成本为1000万元。该创业投资企业2013年发生管理费用160万元,其中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30万元。该创业投资企业2013年企业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 )万元。
A.1
B.8
C.12.5
D.13.1
【答案】C
【解析】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1=30×60%=18(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2=(600+300+1400+200)×5‰=12.5(万元),所以准予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2.5万元。
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会计:据实记入“销售费用”科目。
(2)税法:按标准扣除,超标的为时间性差异。
扣除标准=销售(营业)收入×15%(另有规定的除外)
实际数与标准数相比较小者为税前可扣除金额。
调整额=实际数-税前扣除数
最高扣除限额 销售(营业)收入×15%
税前可扣数额 最高扣除限额与实际发生数额孰低原则
【例题】某食品生产企业2013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
广告费扣除标准=5000×15%=750(万元)
若广告费发生额为850万元:税前可扣除750万元,纳税调整100万元
若广告费发生额为500万元:税前可扣除500万元,纳税调整0
超标准调整额 超过扣除标准的100万元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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