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合同凭证的正本贴花之后,副本、抄本不再贴花(以副本、抄本视为正本使用的除外)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20-01-13 09:10:23
股票交易的转让书据,依书立时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金额为计税金额。
12.国内货物联运,结算单据(合同)所列运费的结算方式不同而计税依据不同,即起运地全程结算运费的,按全程运费为计税依据;分程结算运费的,应以分程运费为计税依据。
国际货运,托运方全程计税。承运方为我国运输企业的按本程运费计算贴花,承运方为外国运输企业的免纳印花税。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或应税凭证件数)×适用税率
四、税收优惠
(一)应税合同凭证的正本贴花之后,副本、抄本不再贴花(以副本、抄本视为正本使用的除外);
(二)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税;
(三)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税;
(四)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
(五)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税;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免税;
(七)农牧业保险合同免税;
(八)特殊货运凭证免税——军事、救灾、新铁路施工运料,使用工程临管线专用的运输合同等特殊运输合同免税。
(九)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征免规定
具体归纳见下表:
凭证项目 情况 贴花规定
资金账簿 公司制改造改制重办法人登记的新企业,新启用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或因建立资本纽带关系而增加的资金 原已贴花的部分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新启用的资金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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