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20-01-13 09:05:53
其他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自产自用、受赠使用、获奖使用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凡不能取得该型车辆的购置价格,或者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的,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车辆购置税。
【例题1·单选题】某汽车制造厂将排量为2.0的自产A型汽车4辆转作固定资产,3辆对外抵偿债务,3辆奖励给企业优秀员工。A型汽车不含税售价为190000元,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160000元。另外,一辆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汽车,因交通事故更换底盘、车架、发动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同型号新车最低计税价格为260000元。该汽车制造厂应纳车辆购置税( )元。
A.76000
B.94200
C.102000
D.208200
【答案】B
【解析】应纳车辆购置税=190000×4×10%+260000×70%×10%=94200(元)。
【例题2·单选题】甲企业从某拍卖公司通过拍卖购进两辆轿车自用,其中一辆是未上牌照的新车,不含税成交价60000元,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同类型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120000元;另一辆是已使用6年的轿车,不含税成交价50000元。甲企业应纳车辆购置税( )元。
A.6000
B.6500
C.12000
D.24000
【答案】C
【解析】甲企业应纳车辆购置税=120000×10%=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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