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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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劝酒人应当对饮酒人酒量和承受能力做出符合常理的必要判断,并给予饮酒人必要劝阻的注意义务,如果没有尽到注意义务,造成饮酒人伤亡的,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组织者、劝酒者、同饮者、劝酒者均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但主要责任由受害人自己承担,比例约为60%-70%。组织者、同饮者、劝酒者承担次要责任,为30%—40%。
2、劝未成年人饮酒导致严重后果,如饮酒者8—18岁,其导致的后果,劝酒者要承担次要或同等的结果。如果饮酒者8岁以下,劝酒者承担主要或者全部的责任。
3、饮酒者原来就患有疾病,酒后诱发身亡。道理同第一种情况,劝酒者承担次要责任。但如明知对方身患疾病不能饮酒,仍再三劝酒,劝酒者的过错加深,需承担同等责任。这就是按照我们的过错原则,有多大错负多少责!
4、酒后进行驾车、游泳、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的。如果没有尽到劝阻义务,仍然承担次要责任。尽到“劝阻义务”,例如明知对方要开车,就不能默许对方饮酒;明知对方喝了酒,就要阻止对方不开车,找代驾或送其回家直至交付其同住家属。
5、没有把醉酒者安全送达,如把对方送到小区门口,在上楼过程中摔伤。因为之前的劝酒行为使得对方处于危险状况,所以劝酒者应当承担妥善安置和救助醉酒者的义务,如果撒手不管,则构成不作为的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综上,我们能看到在侵权责任的世界里,一般你不犯错你就不负责,你犯多大的错就负多大的责。所以,我们在酒桌上也不要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如果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应该给与必要的照顾。否则,害人害己!
责编:hejua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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