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1.受让人是指依法取得标的物的当事人。
2.善意是指不知情,即不知也不应当知道该标的物不归无权处分人所有。第三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这里不仅不要求第三人有出让人有权处分的确信,而且是推定任何参加交易的第三人都具有这种善意。物权法对这种善意的保护,是公信原则的体现。与之相对应的就是恶意第三人。恶意就是第三人依当时的情况知道或应当知道转让人无让与的权利。即根据当时的环境,依交易的一般情况,可以得出让与人无权让与的结论,则第三人应视为恶意。例如第三人以不正常的低价购买物品,如无相反的证据,应认为是恶意。
3.动产和不动产区分标准在于移动后是否会使得价值贬损。例如房屋属于不动产,移动价值会贬损;汽车属于动产,可以随意移动且价值不受影响。
【例】公民小赵明知自己从小李处购买的相机是小红的,仍然装作不知情购买,能否构成善意取得?
答:不能,因为小赵是知情的,不属于“善意”,因此不构成善意取得。
(三)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注意:必须支付合理的对价,也就是说不能是赠与的或者打折出卖。
(四)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1.不动产转移所有权看登记,动产看交付。
2.已经完成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2020年国家电网招聘信息,欢迎关注长理职培官方微信号(clzp66),及时掌握考试资讯!责编:hejuanhua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