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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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综合性地规定了国家、社会和公民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事业单位考试中公基法律部分一个高频考点,宪法的基本原则。
一、人民主权原则
《宪法》第2条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责编:hejua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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