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文在草拟完毕之后其实并不会马上送到负责人处进行签发,而是需要将公文送到其办公厅(室)进行审核。经过办公厅(室)审核完毕后才会送到负责人处。这么做的目的在于减轻负责人的工作负担,进一步确保公文的质量。因此公文的审核同样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它审查的内容其实同我们起草要注意的内容一致这里我们就不再赘述了。
三、公文的签发
公文签发指由机关负责人依据权限或授权对公文文稿终审并签署核准印发意见。公文的签发是公文生效的必备条件,也是公文产生效力的最终确认。因此公文的签发工作由本机关负责人来负责。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签发的过程中要注意不能随便签发、越权签发,签发文字、格式也要规范。签发人要认识到签发公文所承担的责任,要注意维护公文的权威性,因此要仔细确认无误后再签署意见、姓名和日期。尤其是签发日期要完整,因为签发日期就是公文的成文日期、生效日期。联合行文时,要由所有联署机关的负责人会签,这样才能使公文真正有效。公文经过签发这个环节后,内容就确定下来了,因此这时任何人未经签发人的同意,不得随便对公文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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