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国家电网网上营业厅招聘管理类内容(621)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6-03 09:01:41
三、行政许可的注销
注销,是基于特定事实的出现,由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程序收回行政许可证件或公告行政许可失去效力的程序行为。
1、注销事由
(1)行政许可有效期限届满未延续的。
(2)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4)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5)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2、注销主体:原行政许可机关。
四、行政许可的撤销、撤回与注销区别
注销是指行政机关注明取消行政许可,是行政许可结束后由行政机关办理的手续。它与撤销的区别在于,撤销一般需要由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撤销的事由通常是行政许可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因素,即违法导致行政许可的撤销。而注销的事由不仅实施中存在违法因素,还包括其他因素,即只要被许可人终止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生产经营等活动,行政机关即对该项行政许可予以注销。撤回主要是指行政许可的实施以及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的活动本身并不违法,但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的撤回。行政机关在撤回行政许可后,也要履行注销行政许可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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