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藏国家电网招聘考试人文常识备考(617)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5-31 09:17:03
2.建立双方约束机制
双方约束机制指的是治污企业与治污的责任主体的约束机制,其中治污的责任主体主要指政府。
(1)对第三方治污企业的监管
政府主管部门应通过监测监管制度的完善与实施进一步强化对企业污染物排放的管理,设置“高压线”杜绝企业偷排现象,对超标排放现象给予更为严厉的处罚。促进企业在污染治理领域投入更多的精力,在推进环保事业的健康发展的同时为污染治理产业与相关市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加强对第三方的的监管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第三方的定位问题。我们认为,第三方是服务业而非污染者,这应当是对第三方的基本定位。加强对第三方的监管就是要加强第三方的服务规范,而不是简单地用规范普通污染者的环境标准去规范第三方。同时应发挥行业协会、专业社会组织和互联网等平台的作用,加大对超排并且不合作企业的打击力度,逐步建立前文提到的行业内基于项目业绩的信用评价体系、包括行业“黑名单”在内的诚信体系等,促进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
(2)对政府方面的约束
对于政府购买环境服务的模式,为消除治污企业对于政策风险的顾虑,应该把政府角色定位为与排污企业一样的治污责任主体,建立持续的不因政府换届、领导思路转变或者主要负责领导等问题而中断的合作。对于一些投资回报期较长的污染治理项目,政府还应当给予治污企业政策支持以提高治污企业的积极性。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