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0年南方电网公司招聘考试综合资料(576)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5-05 09:02:19
二、增值税需解决的问题与改革动机
我国税收长期存在的一个问题,是间接税(相对于直接税)比例过高,而增值税作为最主要的一种间接税(流转税),是影响这个比例过高的主要原因。增值税的自身特点导致其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就是这次增值税改革的基本动机。
(一)增值税存在的问题
1. 对个人来说:增值税具有“累退”的特点。“累退”是“超额累进”的反义词,直接税往往具有“超额累进”的特点。直接税是指那些直接由纳税人所承担的税负,例如个人所得税就是一种典型的直接税。直接税需要纳税人披露其收入或资产水平,“超额累进”就是将征税对象的数额划分为若干等级,纳税人的收入或资产水平的等级越高,其税收负担也就越高。以“超额累进”方式进行征税,可以扩大财政收入,然后政府通过对困难群体进行转移支付来促进社会公平。然而与个人所得税等直接税截然不同,增值税作为间接税,没有明确的承担人,购买同一种应税商品时,高收入与低收入群体不仅都需要缴纳增值税,并且面临相同的税率。因此增值税就具有了“累退”的特点:低收入家庭的恩格尔系数往往比高收入家庭的恩格尔系数要高,与高收入者相比,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低收入者,可能需要将更高比例的家庭收入用于缴纳增值税。
2.对企业来说:增值税往往难以完全转嫁给消费者。理论上来看,增值税的最终纳税义务人是其消费者,然而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面临一些困难,这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
第一个因素是进项税发票的取得问题。增值税转嫁的前提是必须取得增值税进项税发票,如果在采购时不能取得进项税发票,就不能进行增值税抵扣。这个问题在“营改增”改革中有着明显的体现:本来“营改增”的重要目的是降低企业税负,但是改革后,部分行业(如建筑行业)面临着税收负担不降反增的困境,困境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难以取得进项税发票。例如,建筑施工产业链中的上游企业,以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工商户居多,往往不能或不愿意开具增值税发票,导致下游企业难以抵扣材料费、人工费。
第二个因素是很多企业并没有定价自主权。垄断行业企业或者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企业,在制定价格的时候会有充分的发言权。然而在一些高度竞争的行业中,企业往往是价格的接受者,并没有定价自主权,企业只要稍微提高销售价格,有可能就会被市场所淘汰。为了维持市场份额稳定市场地位,高度竞争行业中的企业必须面临和消费者共同分担增值税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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